四、冬季农业开发
福建历史上就有发展冬季农业的习惯,据《福建史稿》记载,宋代以前就有了冬耕。庄季裕《鸡肋篇》载:“建炎之后,一江淮、湖广、湘闽,一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绍兴初,麦斛至万二千钱,农获其利,倍于种播。而佃户输租,只有秋课,种麦之利,独归客户。于是兢种,春稼满目,不减淮北”。也就是说,在当时冬种已有一定规模。
新中国成立以后,福建的冬季农业开发有了较大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50年代初,福建冬季作物只有20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3.8%,其中大小麦12万公顷,平均亩产51.5公斤,总产9万吨;油菜2.1万公顷,平均亩产22.5公斤,总产7087万吨;蔬菜3.3万公顷,绿肥0.9万公顷,越冬甘薯0.67万公顷。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病虫害的有效防治,冬种的单产有了很大提高。50年代以来,冬种作物科研与推广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先后育成了福麦7号、抗锈1号等20个小麦新品种和莆大麦4号大麦新品种,在省内外累计推广400万—467万公顷,增产粮食6亿—7亿公斤;选育与推广早胜利油菜、莆油3号等油菜新品种,并大面积推广;同时,还在绿肥上育成了紫云英闽紫1号、2号、3号、4号及红萍榕萍1号、2号、3号、4号等良种,并大面积示范推广。在冬种作物的病害防治方面,也取得了突破,小麦秆锈病、小麦赤霉病等的防治技术也取得一定成效。这些都对冬种作物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到1978年,全省冬种粮食面积46.7万公顷,其中大小麦面积21.3万公顷,单产91.0公斤,总产29万吨,总产是1949年的3.2倍。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后至80年代末。80年代初期,有一段时间冬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1984、1985、1986年3年冬种大小麦面积减少到10.7万—12万公顷,冬种大豆、杂粮也有不同幅度减少。80年代中后期以后,福建总结了以往经验教训,进一步认识到,应当把冬种作为重要的一季来抓。1986年底,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把“冬种作为重要一季来抓”,制定了冬种“五年规划目标”,要求各地开发冬季农业生产,充分利用冬季温光资源,变冬闲为冬忙。同时在政策上进行必要的扶持,对冬种所需化肥要求各地保证供应,省专项安排部分优质化肥,按种植面积给予补助。凡种植大小麦、油菜每亩补助优质肥7.5—10公斤,紫云英每亩补助2.5—4公斤。同时在收购时500公斤小麦奖售化肥7.5公斤,油菜籽奖售化肥25公斤,每斤紫云英种籽奖售化肥3.5公斤,从而调动了各地发展冬种的积极性。并组织了沿海6个地(市)、22个大小麦主产县建立高产示范片,以点带面,促进大小麦生产发展。因此,在1987—1991年,全省冬季大小麦面积逐年有所扩大,单产也年年提高。
第三阶段,90年代以后,福建冬季农业开发步入全面发展阶段。冬季面积提高到占耕地总面积的41.3%,冬季农业生产的作物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基本形成:闽东南沿海平原和丘陵地区,以种植大小麦、蔬菜为主,辅以发展蚕豌豆、越冬甘薯、烤烟、草莓、食用菌、花卉、药材和牧草;闽西北内陆地区,以种植油菜、蔬菜、绿肥为主,辅以发展食用菌、马铃薯、烤烟、红萍、牧草、大小麦等。冬季农业栽培技术也向多元化作物和品种的合理配套及综合技术措施发展。1995年, 全省冬种面积50.6万公顷, 占耕地面积的41.7%。其中大小麦7.9万公顷,马铃薯5.8万公顷,越冬薯1.3万公顷, 油菜2.1万公顷, 绿肥6.1万公顷, 蔬菜26.4万公顷。
福建冬季农业开发,在几十年来的实践中,出现了冬季高产大小麦、油菜、紫云英等典型。进入90年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大抓高产、优质、高效的冬季农业开发,涌现了一批新的冬季农业开发“高优”典型。主要可归为两种开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