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企业的发展,广东省农村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从1978年的148.3万人增加到1992年的894.8万人,占农村总劳力的比重从8.36上升为36.7%。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具有如下特点:
(1)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1979—1992年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向二三产业的速度为年递增13.7%,这期间有三个高峰阶段。即1979年出现第一次高峰,当年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增加至177.3万人,比1978年增长19.6%;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1982年出现第二次高峰,当年的二三产业劳力比上年增长24.5%; 1984年又出现第三次高峰,当年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力比上年增长37.4%。治理整顿的1989年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低谷,当年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仅比上年增长2.6%。
(2)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比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素质高。一是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文化程度较高。如1990年,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当年转移劳动力的73.9%,文盲、半文盲的占0. 5%。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只占31.8%,文盲、半文盲则占22.4%;二是受过各种技术培训的劳力比较多。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中,受过各种技术培训的劳力占15.2%,而从事农业的则只占7.7%;三是转移出去的大都是强劳动力。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中,整、半劳动力的比例和男女劳动力比例分别是12.7: 1和1.45: 1,而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中,整、半劳动力的比例和男女劳力的比例分别为3.7:1和0.95:1。
(3)劳动力的转移方向是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依靠乡镇工业的发展吸收相当部分劳动力。1979—1992年的14年,广东省农村劳力转向二、三产业平均每年分别占农村总劳力的12. 6%和10.2%。
(4)不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转移。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经济特区、城郊农村,由于第二、三产业比较发达,不仅消化了本地大部分剩余劳动力,还吸收了大量的外来劳工,珠江三角洲的几百万外来工中,不少是来自本省的次发达、欠发达地区。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带来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村住户抽样调查,1992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079. 83元,比1985年的410.9元增长1.62倍,其中来自二、三产业的纯收入为372元,比1985年的88.35元增长3. 2倍;二是促进了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在珠江三角洲,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农村城市化已初现雏型;三是改变了农民传统观念,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打破了产业及地域的界限,农民的自然经济观念受到商品经济大潮洗礼,一批农民企业家脱颖而出,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来自不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到珠江三角洲的乡镇企业就业,掌握了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之道,回到家乡成为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带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