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颁布
1988年8月10日,国家教委颁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规范》共20条,全国小学于9月1日起试行。同年8月20日,国家教委颁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自9月1日起试行。并为此发出通知,要求把《规范》的教育和训练,渗透到教学、管理等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共40条,主要内容包括: ❶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❷ 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❸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❹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❺ 遵守公德,严于律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