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毛泽东1953年1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上所作的结论性发言。 见于《人民日报》1953年1月15日发表的题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开会》的新闻稿。发言指出,就全国范围来说,大陆上的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各界人民已经相继起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更加发扬人民民主,加强国家建设和加强抗美援朝的斗争。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仍将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统一战线的政府,一定是对全国人民都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