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立教育会馆法》颁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立教育会馆法》颁布 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日本教育界,教育研究热潮不断高涨,地方教委和各教育研究团体举办的研究活动十分活跃。在这种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职员的研究或研修的成效,日本政府决定设立一个面向全国教职员,供其研修用的设施,并从1961年度开始作出专项预算,予以财政支持。同时,教育界和财界的代表发起并成立了财团法人国立教育会馆建设协力财团,负责筹募工程建设款项。这样,1962年6月15日,在东京都千代田区霞关举行了国立教育会馆开工典礼。国立教育会馆1964年6月正式开始启用,其首任馆长为天野贞祐。为了设立经营管理这个会馆的特殊法人,促进教育的振兴,政府起草了《国立教育会馆法案》,提交给第46届国会审议通过。国会在对原法案进行审议和部分修改之后,于1964年5月29日通过。6月1日,《国立教育会馆法》正式颁布。《国立教育会馆法》规定了设立国立教育会馆这一特殊法人的目的和有关的资金、组织、业务、会计和监督等事项。其具体内容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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