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商标驳回的复审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商标驳回的复审又称“再审查”。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通知不服,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申请再审查,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要送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申请书应填写其商标于何日以及多少号通知书被驳回,申请复审的理由,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并提出证明材料。请求复审的理由主要有: (1) 认为其申请的商标未违反禁用条款的规定; (2) 认为其申请的商标具有显著特征; (3)认为其申请的商标与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似;(4) 认为在同一天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使用在先。复审申请人员能是原驳回商标的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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