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结算稽核
对各类银行办理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到期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商业汇票进行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
各类银行内部稽核商业汇票结算的内容:
❶检查使用商业汇票的收付双方,是否均系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签发的汇票是否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否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❷检查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是否有付款人在汇票正面签署“承兑”的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付款人是否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定额交存其开户银行,以便银行于到期日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
❸检查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查,有无不符合条件也办理承兑的现象;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帐户不足支付时,开户银行是否对付款人处于罚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是否根据协议规定,对承兑申请人执行罚款,并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按规定进行罚息。
❹检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利用商业汇票贴现套取银行资金的现象;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是否符合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有关规定;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利率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有无差错。
中央银行稽核商业汇票结算。着重稽核四点。
❶签发的商业汇票是否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无不是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
❷付款人是否于商业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有无垫付资金情况。
❸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帐户不足支付时,开户银行对付款人是否按规定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足款时,承兑银行是否根据承兑协议规定,对承兑申请人执行罚款,并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5
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