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唐大诏令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唐大诏令集》《唐大诏令集》
北宋宋敏求编。共130卷,为唐代各朝诏令的总集,系作者根据其父宋绶所纂辑之稿整理而成。体例上共分为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哀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等13门类。每一门类下又分有细目。诏令是以皇帝的名义所发布的官文书,它和《起居注》、《实录》一样,同为记述当时政治大事的直接史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唐代的《实录》除《顺宗实录》5卷外,都已佚失,更显出其珍贵,可以纠正两《唐书》记载上的错误和弥补其空白。如根据该书第99卷所载咸通三年十月《分岭南为东西道敕》,可以纠正《新唐书·方镇年表》中以象州为蒙州之误,并弥补其龚州、藤州、岩州三州之缺。根据该书第81卷《修晋书诏》,可以纠正《旧唐书·房玄龄传》及《令狐德棻传》中将贞观二十年始修《晋书》为贞观十八年之误。又如唐敬宗本为宦官所杀,两《唐书》均隐晦其事,而在该书第114卷《江王下教》中则具载其详。杨太真本是寿王妃以及她后来度为女道士的经过,《旧唐书》亦颇隐晦,而在该书第40卷《册寿王杨妃文》和《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中,则明证其事。特别是该书第83卷以后政事、蕃夷二大类中所收诏令,直接关涉到唐代的政治、经济、法律、选举、职官、婚姻制度,以及与周边各族关系的丰富资料,是研究唐史的人所不可忽略的。宋敏求(1019~1079),字次道,曾任馆阁校勘并预修《唐书》。治平中,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同修《起居注》。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修两朝正史,曾补撰唐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哀帝5朝《实录》。谙熟唐代史事,因而所录较为完备。该书体例也为后代所延用,如南宋绍兴年间宋氏编有《宋大诏令集》240卷。长期以来仅有抄本流传,至1914年始有刊行,收入《适园丛书》。内容已有残缺,其中第14至24卷、第87至98卷久已佚失,其余部分也因辗转传抄,有不少讹误之处。1959年商务印书馆根据旧抄本与刊本等校勘,出版有标点本,为目前的通行版本。 唐大诏令集书名,宋代宋绶、宋敏求辑录,一百三十卷,书前有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宋敏求序,清代艺风堂蓝栏抄本,抄录年分不详。另有清高宗乾隆年间手抄本,集于四库全书中,台北华文书局于一九六八年据明抄本影印出版。宋绶曾任大理寺丞、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应天府知府、刑部侍郎、吏部侍郎、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参加政事,宋敏求系宋绶之子,曾任毫州知州、央馆修撰、集贤院学士等。本书集唐高祖至哀宗(618—906)间历朝皇帝颁发的诏令、册文、制敕及赦令。分帝王、妃嫔、追谥、皇太子、诸王、诸王妃、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番夷等十三类。政事类有刑法、恩宥、官制、荐举、禁约、按察、贡举、戒谕、田农、丰籴、慰抚、讨伐、诛戮等目。该书是研究唐代法制的重要史料。 唐大诏令集书名,唐代皇帝诏令的汇集,北宋宋敏求编。据《唐大诏令集》敏求自序,该书是由宋绶纂辑,但“未次甲乙,未为标识”,后由其子敏求“绪正旧稿,厘十三类”,于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 九月整理成书。十三类包括: 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哀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总计130卷。但在清乾隆(1736—1795)年间编 《四库全书》时,已阙卷第14~24,87~98,共23卷。唐代诏令,《新唐书》大抵未收,《旧唐书》、《通典》、《唐会要》、《册府之龟》等书所收亦多缺漏或讹误。唐 《实录》除顺宗一朝外,其余早已散佚。故唐代 “诏诰命令之得以考见者,实籍有是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部·诏令奏议类》)。《唐大诏令集》包含有丰富的史料,特别是其中第83卷至127卷政事类中的礼乐、刑法、恩宥、官制、举荐、按察、制举、贡举、田农、赋敛、财利各门,关涉到唐代的政治、经济、法律、选举、行政管理等,为研究唐代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唐大诏令集 唐大诏令集唐代诏令集录。一百三十卷。北宋宋敏求编。宋敏求(1019—1079),字次道。北宋赵州平棘(今河北赵县)人。进士出身,官至史馆修撰、龙图阁学士。王尧臣奉命修《唐书》,以敏求习唐事,奏为编修官。补唐武宗以下诸帝实录一百四十卷,并著有《长安志》和《春明退朝录》等,又参加了《新唐书》的编纂。书首有熙宁三年(1070)编者自序,称其父宋绶字公垂在宋仁宗时最早编纂,“机务之隙,因裒唐之德音号令非常所出者汇之,未次甲乙,未为标识”。绶卒后,由他绪正旧稿,厘为十三类,总一百三十卷,“方缮写成编”,说明内容由宋绶选录,后由宋敏求编辑成书。 ☚ 新五代史 资治通鉴 ☛ 唐大诏令集 唐大诏令集书名。宋宋绶、宋敏求辑。宋绶,生卒年不详。字公垂。其子敏求 (1019—1079),字次道,赵州平棘 (今河北赵县) 人。关于编者,《宋史·艺文志》原题宋绶,清代书目改题宋敏求。据敏求《序》可知本书最早由宋绶编纂,后由宋敏求整理。于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成书。凡130卷,下分30门,汇编唐代各朝皇帝所发布的诏令,保存了诸多唐代宫廷和政治的直接史料。诏令作为封建统治时代的正式政治文件,本与 《起居注》、《实录》 同具重要研究价值,但唐代实录仅存顺宗一朝,其余全部散佚。新、旧 《唐书》、《通典》、《唐会要》等又有的不收诏令,有的收亦往往加以删节。在此情况下,全部原文照录的这部诏令集,往往可以纠正其它史书的错谬,并在有些材料仅录于此书时,补充其它史书的不足。可惜此书宋代编成后,宋、元、明三朝俱未刊刻。世间仅流传的抄本又已残缺23卷 (14至24卷、87至98卷)。清光绪年间,张钧衡根据明抄本整理印行此书,收入《适园丛书》 中。195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标点排印本,是以铁琴铜剑楼顾千里和翁同和的旧抄本为工作底本,并参校张钧衡《适园丛书》本校订而成。 ☚ 唐会要 大唐开元礼 ☛ 唐大诏令集书名。北宋宋敏求编。一百三十卷。书成于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是唐代各朝皇帝诏令的汇编,对当时政治、经济、社会、民族关系等颇多记述,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可补《唐书》错讹之处。 唐大诏令集一百三十卷。宋敏求编。宋敏求(1019—1079),字次道,赵州平棘 (今河北赵县) 人,北宋著名历史学家。父绶,官至知枢密院事,迁兵部尚书、参知政事,藏书万卷,亲加校勘。敏求,赐进士及第,被荐为《新唐书》编修官,献上所补唐武宗以下六帝《实录》一百四十八卷,升任馆阁校勘。历官同知太常礼院、知制诰、判太常寺、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集贤院学士,加龙图阁直学士,预修本朝《仁宗实录》及《两朝正史》。藏书达三万卷,“皆略诵习,熟于朝廷典故”。另有《长安志》二十卷、《春明退朝录》三卷传世。宋绶“机务之隙,因裒唐之德音号令,非常所出者汇之”,纂为《唐大诏令集》一百三十卷,凡十三类,又目录三卷,约成于仁宗景琇 (1034—1038) 中。《新唐书》告成之后,宋敏求以闲暇整理其父遗稿,编定《唐大诏令集》,于神宗熙宁三年(1070)九月写下序文。现存各种版本的《唐大诏令集》均非完帙,共缺二十三卷,即卷一四至二四、卷八七至九八,实存一零七卷。其编次是:卷一至卷一三,帝王,分十一目,收文一百三十篇。卷二五,妃嫔,收文十七篇。卷二六,追谥,收文四篇;册谥文,收文五篇;哀册文,收文七篇。卷二七至卷三二,皇太子,分十七目,收文一百零三篇。卷三三至卷四零,诸王,分二十三目,收文一百九十二篇。卷四一至卷四二,公主,分十目,收文六十篇。卷四三,郡县主,收文十六篇。卷四四至卷六五,大臣,分二十五子目,收文三百九十八篇。卷六六至卷八○,典礼,分三十目,收文一百八十八篇。卷八一至卷一二七(缺卷八七至卷九八),政事,分三十八目,收文五百一十四篇。卷一二八至卷一三○,蕃夷,分十目,收文五十二篇。书中所收诏令共计一千六百八十六篇,与今存的各有关史册、典籍相对照,不仅可以补充、订正其缺漏、讹误,还较为系统地提供了直接关涉有唐一代政治、经济、律法、选举、职官、婚姻制度以及对外关系等方面的第一手官方文献。《旧唐书》所载诏令最多,大半在该书中可见,但也有遗漏未收者。以该书与两《唐书》相较,亦可见诸多歧异,钱大听《诸史拾遗》有详述。书中所收诏令,一般为全文,但也有节录之处,如卷七○《长庆元年正月南郊改元赦》、卷七一《会昌五年正月三日南郊赦》,都较《文苑英华》所载简略,有省文。该书流传不广,宋元明清皆无刻本,直至民国初张钧衡才据明抄本镂板行世,收《适园丛书》。北京图书馆藏有几部抄本,如顾广圻校旧抄本(铁琴铜剑楼原藏),翁同和校本,又有四库文津阁本,缺卷均同。1959年,商务印书馆以顾广圻校旧抄本为底本,用《适园丛书》本校勘,并加断句,排印出版。1992年,学林出版社又出版了以明抄本为底本,对照文津阁“四库全书”本的校点本,但未出校记,也未搜补遗缺。 唐大诏令集 《唐大诏令集》宋宋敏求编。宋敏求在其父绶手辑本基础上重加绪正, 为三十类。北宋熙宁三年自序。全书系唐代诸朝诏令, 对于唐社会政治经济史的研究有参考价值。其书编成后, 世无刊本, 辗转抄传, 讹误甚多。 ☚ 十国春秋 唐律疏义 ☛ 唐大诏令集书名。唐朝各代皇帝诏令的汇编,北宋宋敏求撰。原为其父宋绶的辑本,绶去世后,敏求重加编正,最后编次为三十类,总一百三十卷。其中保存了不少关于唐代军事、政治和社会状况等方面的历史资料。但由于此书在很长时间中一直是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因此中间缺失了二十三卷,文字讹误也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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