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7条中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为:
❶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浓度超过国过卫生标准的作业。因为许多化学物质可经乳汁排出而进入乳儿体内,对乳儿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引起乳儿中毒。最常见的是工业性母源性小儿铅中毒。多发生在熔铅厂、蓄电池厂以及生产含铅染料的化工厂中,接触高浓度铅烟、铅尘女工的乳儿中。如某蓄电池厂62名铅作业女工的乳儿中,患铅中毒者竟达22人之多,对乳儿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❷《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因为重体力劳动所带来的肉体紧张和精神紧张,可以影响乳汁分泌,影响乳汁质量,从而可影响乳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