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行政公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新中国成立以前,和阗专区为新疆省第七行政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3月,和阗区专员公署成立,隶属新疆省人民政府。1954年8月起,改隶省人民政府南疆行政公署。和阗专区辖皮山、墨玉、和阗、洛浦、策勒、于阗、民丰7县。1955年10月后,受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和南疆行政公署双重领导。1956年6月南疆行署撤销后,直隶自治区人委。1959年10月,改称和田专员公署。1967年2月,和田专署被夺权。和田军分区奉命成立和田专区生产办公室,负责专区各项事务。1969年4月,成立和田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2月,改称和田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6月被撤销,成立和田地区行政公署,辖1市7县。历任专员(主任):那比江·玉素甫(乌孜别克族)、阿布力米提·哈吉也夫(维吾尔族)、阿不都热衣木·力提甫(维吾尔族)、努尔尤夫·安尼瓦尔(维吾尔族)、傅子英(革委会主任,军队代表)、向明华(代主任)、阿不拉·托乎提(主任,维吾尔族)、奴尔买买提·胡达拜尔地(维吾尔族)、吾甫尔·阿不都拉(维吾尔族)、居来提·买买提明(维吾尔族)、吾买尔·阿不都拉(维吾尔族)。行署机关驻和田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