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日本政府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亦作《满洲善后条约》。日俄战争结束,《朴茨茅斯条约》签订后,日本夺取了俄国在中国东北三省的侵略特权。

为迫使清政府承认这一事实,经过谈判,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2月22日由日本外务相小林寿太郎、驻华公使内田康哉与清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外务部尚书瞿鸿机、直隶总督袁世凯在北京会签此约。正约3款,附约12款。

正约中,清政府承认《朴茨茅斯条约》中有关东三省的规定,即俄国将旅顺大连租借地、长春到旅顺间铁路及其支线,以及与上述租借地、铁路相关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日本。在附约中,允许日本辟凤凰城(今凤城)、辽阳、新民屯(今新民)、铁岭、通江子(今通江口)、法库门(今法库)、长春(即宽城子)、瑷珲、吉林、哈尔滨、宁古塔(今宁安)、珲春、三姓(今依兰)、齐齐哈尔、海拉尔、满洲里等16城为商埠;允许日本接续经营安(东)奉(天)铁路,并在营口、安东、奉天等地划定租界;允诺设立中日木植公司,在鸭绿江右岸砍伐木材。

从此,日本侵略者迅速扩大了在东三省的侵略势力。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2: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