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否定之否定规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曲折过程。这个规律最初是黑格尔提出的。他把这个规律看作是“绝对精神”在其全部发展过程中所遵循的普遍规律,他把一世事物发展过程中都千篇一律地划分为正题、反题、合题三个阶段,把合题(即否定之否定阶段)看作是矛盾的调和,并以此为轴心建构其唯心主义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这一规律奠定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指出否定之否定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运动规律。当肯定因素居矛盾主导方面时,事物保持原有的性质,处于肯定阶段,当否定因素战胜肯定因素居主导方面时,事物性质发生根本变化,旧事物变为新事物,这是事物否定阶段。辩证的否定是“扬弃”,不是全盘抛弃,是发展环节。随着内部矛盾斗争的继续,原来否定因素又被新的否定因素所否定,事物进入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事物这种由肯定到否定,又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循环不已,不断把事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每一次否定都使事物获得新质。 ☚ 必然性和偶然性 内容与形式 ☛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fouding zhi fouding guilu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对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的概括。它揭示事物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螺旋式、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 飞跃 肯定·否定 ☛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Fouding zhifouding guilu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是对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的概括。这个过程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所构成,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它表明事物的发展是由事物自身的矛盾引起的, 经过自我否定向出发点回复的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肯定方面是事物自身, 否定方面是同事物自身相对立的东西和趋势。当肯定方面处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原来的性质和存在;当否定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达到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对肯定的简单抛弃,而是包含肯定因素的辩证否定,即扬弃。这个否定,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这个对立统一最终要被打破,否定也要被否定,这就是否定之否定。事物又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即新的肯定。但它不是原来事物的简单重复,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不是循环运动,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无限发展过程;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运动。由于事物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斗争,任何事物的成长都要经历曲折的过程,有时还会出现局部的、暂时的倒退,但这只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事物的前进运动则是不可抗拒的、永恒的和绝对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不同性质的事物或同类性质的事物处于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否定形式。我们应把它作为科学认识方法去研究事物发展的形态。 ☚ 量变质变规律 客观存在 ☛ 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规律。揭示事物发展是其内部矛盾所引起的螺旋式、波浪式前进上升过程。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因素,是对立的统一。在肯定因素居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质不变,这是肯定阶段。当否定因素战胜肯定因素而居主导地位时,事物发生了质变,这是否定阶段。否定阶段的事物内部又产生新的否定因素,并经过斗争而战胜第一个否定因素,成为主要方面时,事物就发展到否定之否定阶段(新的肯定阶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运动的一个周期。第三阶段常重复第一阶段的性质、特征,仿佛向旧东西“回复”。但这不是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而是更高阶段上的重复,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决定了新生事物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矛盾不同,其表现形式也不同。它最初由黑格尔提出,并作为他唯心主义体系的杠杆。他用正题、反题、合题的三段式,说明“绝对精神”的发展,但把合题看作矛盾的调和,陷入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马克思恩格斯对其作了唯物主义改造,认为它是客观的普遍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其基本内容是: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和否定两方面,肯定是事物保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是促使事物死亡并转化为新事物的方面,事物的发展是由自身的矛盾引起,经过自我否定,既回复又前进的过程。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需要经过两次否定才能充分显现出来,即事物的发展过程呈现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从而使事物的发展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但道路是曲折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这个规律告诉我们,要反对直线论,即事物的发展不是笔直的;也要反对循环论,即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要把革命的乐观主义态度和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 ☚ 质量互变规律 本质和现象 ☛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亦称“肯定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宇宙间一切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道路是曲折的、螺旋式的而又是前进的,上升的过程。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这两个对立的方面。肯定方面是维持事物存在、使该事物不致转化为他事物的因素、力量或方面。否定方面是指瓦解事物的存在、促使该事物转化为他事物的因素、力量或方面。事物内的这两个方面互相斗争着,当肯定方面仍居于主导优势地位时,事物的质不变,一事物仍是该事物; 当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取得主导优势地位时,事物就发生质变,一事物就转化为他事物。因此,事物按其自身的这种矛盾运动经历连续两次的质变或否定,即否定之否定过程,也就形成其发展过程的三个阶段: 肯定阶段、否定阶段以及否定之否定阶段。当事物发展到否定之否定阶段时,仿佛又回到了肯定阶段,即往往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性或特征,但否定之否定阶段的事物的内容却是更丰富、更高级发展了。这样,事物经由自身的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过程,其发展道路也就表现出曲折的,螺旋式的而又是前进的、上升的过程。最初由黑格尔提出这一规律,但对它作了唯心主义的严重歪曲,并把它作为制造唯心主义体系的主要杠杆。唯物辩证法的这一规律与黑格尔的理论有本质的区别,是揭示客观物质世界本身固有的普遍规律。因此,把事物的发展过程看作纯粹直线式上升而否认其曲折性,或者把其看作纯粹循环式的圆圈而否认其前进性,都是形而上学观点。 ☚ 非爆发式飞跃 两种否定观 ☛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亦称“肯定否定规律”。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的发展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曲折过程。这个规律最初是黑格尔提出的。他把这个规律看作是“绝对精神”在其全部发展过程中所遵循的普遍规律,并以此为轴心建构其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他把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千篇一律地划分为正题、反题、合题三阶段,把合题(即否定之否定阶段)看作是矛盾的调和。这不仅陷入了唯心论,而且滑入了形而上学。因此这一规律在他那里是不中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这一规律奠定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科学地阐述了它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否定之否定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运动规律。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有肯定和否定两个矛盾着的因素。当肯定因素居矛盾主导方面时,事物保持原有的性质,处于肯定阶段。随着内部矛盾的发展,当否定因素战胜肯定因素居主导方面时,事物性质就发生根本变化,旧事物变为新事物,这是事物的否定阶段。辩证的否定是“扬弃”,不是全盘抛弃,是发展环节。随着内部矛盾斗争的继续,原来否定的因素又被新的否定因素所否定,事物进入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事物这种由肯定到否定,又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循环不已,曲折上升的发展规律,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是一个极其普遍的,因而极其广泛起作用的,重要的自然、历史和思维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一般来说,事物都要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样两次否定(即两次转化),才能形成周期性的发展过程。在否定之否定阶段,往往重复出现原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和倾向,但这不是简单的重复,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是“仿佛向旧东西的回复”(《列宁选集》第2卷,第608页),而不是全部复旧。它体现了事物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不是直线式的,而是螺旋式的、波浪式的,体现了新生事物成长发展的曲折过程。在一定条件下,新事物可能暂时遭受失败,旧事物可能暂时获胜、复生。但这只是暂时的。事物发展的前进性,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历史必然性是不可逆转的。事物矛盾的特殊性,使每一事物都有它特殊的否定方式。学会对不同事物采取不同否定方式,极为重要。“仅仅知道大麦植株和微积分属于否定之否定,既不能把大麦种好,也不能进行微分和积分,正如仅仅知道靠弦的长短粗细来定音的规律还不能演奏提琴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2页) ☚ 场 时代精神 ☛ 否定之否定规律double negative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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