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舍Vaisya古代印度的平民等级,四大种姓中的第三种姓。据称“出自梵天之双腿”,故而被认为是最勤勉的种姓。其首要义务是不断地增殖财富,亦有施舍、祭祀和学习吠陀之义务,必须从事农牧业和商业。吠舍种姓中有一部分在近代印度成为富商,接受西方影响较快,对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起到一定作用。 吠舍见“种姓制度”(824页)。 吠舍古印度四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中的第三等级。雅利安人种的一般公社成员,属普通人民大众,为社会的基本生产者。《摩奴法典》规定其从事“牲畜、施舍、祭祀、学习吠陀、商业、商利贷以及农业”。他们必须以布施(捐赠)和纳税的方式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商业交换的发展,吠舍又分化为许多不同的种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