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公会tóng yè gōng huì旧时同行业的企业联合组成的行会组织。简称公会。1936年李炳焕等《苏联计划经济问题》第八章:“同业公会之存款,其目的专备贷款于工人消费合作社。”1945年茅盾《为民营出版业呼吁》:“印刷价格应由出版业同业公会会同印刷业同业公会公开评定,不得无限制自由狂涨,甚至巧立名目,制造黑市。” 同业公会tóng yè gōng huìг льдия同业公会又称“行业公会”。从事某一自由职业的人的内部组织。具有强制力量以维护同行业的组织和纪律、是职业公务的管理方式。如律师协会等。管理机构由同行业的人选举产生。同业公会的组织受两个原则支配: (1) 全体性原则,同业公会的成员包括该行业的全体人员在内,没有例外。(2) 强迫性原则,从事某一行业的人,必须加入该行业的公会,否则不能执行业务。同业公会的主要职权是管理某一部门的职业公务。对国家而言,是某一职业的代表,对于同该职业有关的重大问题和法律草案,应征询同业公会的意见。就该行业而言,同业公会具有三种权力: (1) 制定规章权。包括职业道德规则,行业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和顾客之间的关系的规则。(2) 审查会员资格权。(3) 纪律处分权。用于制裁违反职业道德的成员,制裁的手段只能是剥夺职业方面的利益,如警告、停止执行业务,丧失同业公会成员资格等。 同业公会Trade Association某一行业内部各公司之间的一种组织。建立同业公会的目的是改善公司间的关系,增加公司收益,为谋求对本行业有益的立法进行游说,消除公司间不合理的竞争,改善劳资关系。同业公会虽然在内战前就已在美国出现,但直到20世纪才在美国企业中占有重要位置。参加同业公会的公司一般均同意统一行动,进行广告合作,集体与工会进行谈判。人们常指责同业公会的垄断行为,如通过统一的价格政策和销售方式来控制市场。美国重要的同业公会有全国制造商协会、美国铁路公会、全国电气照明公会及全国织品零售公会。 同业公会旧时工商铺户按行业组成的联合团体。天津商业发达,工厂商店林立,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保护本行业的利益和协调同行间的利益和经营活动,自清嘉庆年间(1796~1820)陆续创立各行业的联合组织。1903年天津商务总会成立后,同业公会也迅速发展,至1928年前后约有各行业的同业公会50处。1931年后政治经济矛盾明显化,导致商业团体的对立,短期内成立新的同业公会数十个。日本侵略者占领期间虽有变动,但仍以发展为主,至1949年约有工业同业公会58个;商业同业公会86个。 同业公会 同业公会承销人、经纪人应分别参加其同业公会;主管机关通过其同业公会所进行的指导监督、业务及征信的查询事项,承销人或经纪人应切实照办,并提供有关资料。 ☚ 经纪人 处分 ☛ 同业公会trade associ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