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府儒学印清代官印。1985年8月黑龙江省双城镇出土。铜质,方形,圆柱钮,边长6厘米,厚1. 5厘米,高10厘米。印面满、汉文竖书 “吉林府儒学印”,侧刻“光绪九年五月□日光字八百二十号”,背刻满、汉文“吉林府儒学印礼部造”。“吉林府”清代行政设置,管长春至哈尔滨之间,及其东部地区。儒学即学校,清代1742年设吉林府儒学府,颁印,取代“吉林厅学政条记”印。朝廷派学政官,执掌吉林府学、长春厅学、伯都讷厅学(吉林榆树县)、宾州厅学(黑龙江省宾县)、双城厅学 (黑龙江省双城县)、宁古塔学(黑龙江宁安县)、伯都讷旧城子 (吉林省扶余县)、三姓学(黑龙江省依兰县)、阿勒楚喀学(阿城市)、伊通州学(吉林省伊通县)、敦化县学、农安县学、五常厅学13所学校。统管学员身份审定、授课、考核、教育官员的升迁、罢废,及学员肄业。此印是清代地方教育官印,用至1901年,被新设的吉林大学堂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