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吉布提国民议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吉布提国民议会 吉布提国民议会吉布提共和国最高立法机构。独立前为法国殖民地,称“法属索马里”。1977年6月27日宣布独立,成立吉布提共和国。1977年吉布提独立前设有“领地议会”,议员由全民选举产生,不超过32人,任期为5年。1977年5月8日全民投票选举,随即产生独立后的第一届国民议会。议会每年召开两次常会,每次为期1-2个月,第一次会议在上半年举行,第二次会议在下半年举行。议会下设常务委员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议长领导下的常务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财政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公共上程委员会和内政委员会。国民议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审议、批准宪法及由政府提出的各类法案; 审议、讨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通过政府新的财政年度预算; 审议和批准同外国签订的条约、协定; 监督政府各项主要工作。第二届国民议会于1982年5月21日选举产生,组成新议会的65名议员全部为“争取进步人民联盟”成员。其中,伊萨族33名,阿法尔族30名,阿拉伯人2名。议长阿卜杜卡德尔 ·瓦贝里 ·阿斯卡尔。1984年4月14日国民议会改选任期2年届满的议长,阿卜杜卡德尔·瓦贝里·阿斯卡尔连任。第三届国民议会于1987年4月24日选举产生,议员全部为“争取进步人民联盟”成员。议长阿卜杜卡德尔 ·瓦贝里 ·阿斯卡尔于1987年6月1日再次当选连任。 ☚ 吉里巴斯议会 吉布提部长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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