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亮乞免刘旗死罪案
此案发生于西晋武帝泰始六年(公元270年)。时鲜卑人树机能起兵反对西晋王朝的统治,与秦州刺史胡烈所率晋军激战于高平,镇西将军司马亮派遣将军刘旗、骑督敬琰领兵援助胡烈。刘旗观望不进,胡烈因此孤军作战,兵败被杀。朝廷追咎罪责,司马亮贬号为平西将军,刘旗则被判处斩刑。司马亮与镇西司马曹冏联名上表,称节度指挥,均由司马亮而出,请免刘旗死罪。晋武帝下诏说:“高平被围困急,但会计城中及刘旗所领兵力,足以将胡烈拔出重围,就算刘旗不能直至城下,犹当深入敌中。结果胡烈军人奔突投死,而刘旗坐看他们覆败,所以判处他大戮。现在假使罪不在旗,自当有人来承担!”主管官吏根据武帝诏意启奏免除司马亮的官职,削去他的爵位。武帝又下一诏,仅免去他的官职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