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铁路
1885年台湾建省以后,首任巡抚刘铭传竭力主张在台湾兴建铁路。1887年6月,他奏请当时的清政府利用军工筑路获得批准。这时候,台湾省会正从台南迁移至台北因而筑路工程就以台北为中心开展起来。台北至基隆港的一段长二十八点六六公里,于1891年完成。接着由台北展修台北至新竹的一段铁路,长七十八点一公里,于1893年完成。两段铁路共长一百公里。这是我国台湾省最早的一点零六七米轨距的铁路。这条铁路,是由中国人民自己集资一百万两白银兴建的,工程技术问题主要也是由中国人民自己解决的。可以说,这是中国人民自己最先修筑的一条重要铁路。当时,国内反对修筑铁路的封建顽固势力还很强大。线路修到新竹以后,由于封建顽固势力的竭力反对,主持修建铁路的刘铭传去职,铁路建设经费无着等原因,工程只得停顿下来。甲午战争后被日本侵占,1908年全线通车。北起基隆,南抵高雄,联系两大海港,中间经过台北、新竹、台中、彰化、嘉义、台南等许多城市,以及各个人口稠密、农业发达的地区。此线是在中国人民修筑的基隆——新竹区段的基础上续建的,长四百零四公里,所用轨距也是一点零六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