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专卖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专卖局 台湾专卖局近代台湾实行商品统制专卖的机构。1901年,由侵占台湾的日本殖民当局设立。对鸦片、食盐、樟脑、烟、酒、火柴、度量衡器、汽油等商品实行专卖。逐年收入占全岛财政收入的30—60%。是日本殖民当局榨取台湾人民的有力工具。1945年11月,由国民政府接收,改组为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专卖局。维持烟、酒、樟脑、火柴、度量衡的专卖制度。1947年2月,因属员查缉私烟,打死商贩,激起著名的“二·二八”起义。 ☚ 教耕 湖南官矿局 ☛ 台湾专卖局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负责专卖事业的管理机构。1910年(清光绪二十七年)设立。日本占领台湾后,为扩大财政收入,进行经济掠夺,推行完备的专卖制度,先是将鸦片、食盐、樟脑、烟草和酒类等定为专卖事业,后又加上度量衡、火柴和石油,专门成立专卖局进行垄断。该局下设8个分局,11个办事处, 6个工厂, 3个试验厂和1处度量衡所,共有职工7000余人,所榨取的巨额利润常占台湾总督府岁入的40%至60%。在1897年至1944年的47年间,榨取的利润增长了12147%。专卖局是日本殖民者吮吸台湾人民膏血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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