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城市交通政策
城市交通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可持续城市交通的基本政策有:
以规划为先导,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交通体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综合交通专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是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的首要环节。落实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和 《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的编制和调整,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
以设施为基础,加快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按照 “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的原则,积极拓展建设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优化道路功能等级,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为公共交通运行提供高质量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推进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加强公共交通专用道的监控,做到 “专道专用”,优化交通信号配时,为公共交通优先通行、提高运行速度创造条件。在大型客流集散点,将公共交通首末站或停靠站作为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积极推动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统的研究和实践,积极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前期研究和工程建设准备,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与发展。
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推进公共交通的市场化进程。贯彻建设部 《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 和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逐步开放市政公用各大行业市场,引入竞争,增强活力,加快公共交通的发展。
以科技创新为手段,提高公共交通的设施和管理水平。以创新思维加快公共交通系统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智能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加大科研资金投入,结合 “数字城市”、“数字政府” 等现代信息化工程,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进行改造,推进以智能交通为重点的行业科技进步,提高运营车辆、运营调度系统、查询系统、场站管理系统等基础设施的科技含量,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舒适的乘车环境。
以服务为目标,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法制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系,是逐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制的根本保证,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成功的根本条件。建立以国务院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为核心的法规、规范、标准体系,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法律和技术保障,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