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所载的一段故事。 宋朝时,有个叫田登的人,他做了州官后,搜刮民财,欺压百姓,人们凑在一起就编一些与“登”字同音的笑话,来讽刺揭露他。田登气急败坏,决定不准人们在讲话或写文章时用“登”或与“登”同音的字。凡是触犯了他忌讳的人,轻者鞭抽,重者判罪。有一年在元宵节放灯时,他贴出布告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平时老百姓夜间点灯,也只能说“点火”,不敢说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俗语即由此而产生,形容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人民连正当的活动也要受到限制;也指胡作非为的人不许别人有正当的权利。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名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注释与译文]宋朝田登当州官,要百姓避讳他的名字。“灯”与“登”同音,只好改说“火”。元宵节放灯时,他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所以百姓气愤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后来用这两句话比喻统治者为非作歹,而百姓的正当言行也要受到种种限制。 参考文献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 当前位置:主页 > 成语大全 > 成语故事 >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出处】: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 自讳其名, 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搒笞, 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 许人入州治游观,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故事】: 宋朝有个州官名叫田登, 十分专横暴户。他的名字也要人避讳, 不许百姓说“登”,连“登”的同音字也不准说。凡是触犯了他的规定, 轻则鞭打, 重则杀头。这么一来, 全州的人只得称“灯”为“火”了。逢到正月十五元宵节,城里有钱有势的人照例要点灯。田登不得已只好允许百姓进城观灯,但他绝不允许百姓说“观灯”。为此,他命令手下人专门写了张布告,贴在街上。布告上说:“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日。”百姓看了气愤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真是岂有此理!” 【意思】:反动统治者可以放火,为所欲为,而百姓连点灯都不许,不给一点自由。 【古例】:明·冯梦龙《古今谭概·迂腐部·讳己名》:“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十七回:“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你如今好好的咒他,就该的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喻自己可以胡作非为,却蛮横无理禁止别人的正当行为。即只许己,不许人。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他们的权威和尊严,发明了 “避讳” 的方法。所谓 “避讳”,就是臣子对君上,子孙对父祖,人民对圣贤,都不许直呼、直书其名。凡与帝王、圣贤、父祖名字相同的人名、地名、官职、书名、物名等,都得以改字、改读、阙笔或空字方法回避。宋代诗人陆游《老学庵笔记》,记有一则故事: 有个州官叫田登,他不准属下各级官吏和全州百姓叫他的名字或写他的名字。否则,一旦被他知道,就要以触犯名讳的罪名惩处。于是该州人们都忌用“登”字,与“登”字同音的词儿也都避讳。如要说“放灯”,就说 “放火”。到了上元节(旧历正月十五,也叫灯节),照例要放灯三天。事先衙门出了告示,要家家户户预作准备。写告示的官吏不敢写 “灯”字,写成了 “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百姓由此传开“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话。明·冯梦龙 《古今谭概》第一卷:“田登作郡,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举州皆谓登为火。值上元放灯,使揭榜于市曰: 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语云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十五回: “连问也不叫我问一声儿,可见他们官官相护。这才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古人说的话,是再也不错的。”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十七回: “可是你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 你如今好好的咒他,就该的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guān fànghuǒ,bù xǔ bǎixìng diǎn dēng出自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所载的一段故事。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谚)州官: 古代一州的长官。指旧时官吏可以为非作歹,老百姓的正当需要却遭禁止。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谚州官:古代一州的长官。指官吏可以为非作歹,老百姓的正当需要却遭禁止。明·冯梦龙《古今谭概》卷一:“田登作郡,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众所周知的一句成语,意在讥讽在上者依势胡作非为而禁止在下者正当活动的情况。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语本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 ‘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比喻只许有权有势的人干坏事,不许百姓有一点自由。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州官: 古时一州的长官。比喻统治者可以任意胡作非为,而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无理限制。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官场现形记》第十五回:“不料我们大老爷先护在里头,连问也不叫我问一声儿,可见他们官官相护,这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古人说的话是再不得错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 , 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喻有势力的人可以任意做坏事,而百姓的正当行动却受到种种限制。《官场现形记》三七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卖缺卖差,也卖的不少了,也好分点生意我们做做。”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专制蛮横,自己恣意妄为而不给百姓一点自由。北宋仁宗时,州官田登残暴专横,禁止人们说话作文用“登”字,甚至连与“登”谐音的字也要避讳,否则便要严惩。因为“灯”与“登”谐音,所以州人只得把“灯”改称“火”。正月十五闹花灯,州衙贴出告示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百姓看后气愤地说:“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见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据宋代诗人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田登做州官时,不许别人提到他的名字,由于“登”与“灯”同音,州里人便把“灯”叫做“火”。元宵节放灯时,田登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用来指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而不允许别人有正当的活动。‖含贬义。 ☚ 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有理没理三扁担) 宁我负人,无人负我 ☛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 , 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the magistrates are free to burn down houses,while the common people are forbidden even to light lamps—one man may stea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a hedge; the powerful can do what they want,the weak are not allowed to do anything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i xu zhou guan fang huo,bu xu bai xing dian dengthe magistrates are free to burn down houses,while the common people are forbidden even to light lamps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ɡuān fànɡ huǒ,bù xǔ bǎi xìnɡ diǎn dēnɡ州官:古代的州的地方长官。比喻有权势的人可以胡作非为,而普通百姓的正当行为却要受到种种限制。one may stea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the hedge, While the magistrates were allowed to burn down houses, the common people were forbidden to light lamps.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解义】形容旧时统治者为所欲为,却不允许老百姓有一点自由。也指自己胡作非为,却限制别人的正当权利。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 , 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比喻只许霸权者任意胡为,而不许百姓有正当的言行。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搒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十七回:“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他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用其他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u? zhōu ɡuān fànɡ huo? bu? xu? bǎi xìnɡ diǎn de?nɡ【释义】比喻只许有权势者横行霸道,不许老百姓有正当言行?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指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却要硬行限制他人。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i xu zhou guan fang huo,bu xu bai xing dian deng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载:有个州官叫田登,将自己的名字作讳。因为“登”与“灯”同音,全州人都得把“灯”叫做“火”。到元宵节放灯时,州府出告示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以此比喻自己可以胡作非为,却要限制别人的正当活动。 KY3B【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ǔ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原形容旧时的专制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州官:指一州的长官,即太守或郡守。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xǔzhōuguānfànghuǒ,bùxǔbǎixìngdiǎndēng〔其他〕 形容专横霸道者为所欲为,却严格限制别人的行为与权利。语本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5:“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张贤亮《小说中国》:“过去几十年中……立法却是个别人的专利,立出来的法也是叫人民遵守的,所谓‘~’一类的东西。”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宋·陆游《老学庵笔记》载,有一州官叫田登,忌讳人提他的名字,因“登”与“灯”同音,全州人就把“灯”叫做“火”。到元宵放灯时,出告示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以此形容统治者任意胡作非为,而人民却没有正当活动的自由。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泛指当权者常常胡作非为,却无理禁止老百姓的正当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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