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罗马宗教
古代罗马进入奴隶社会以后至普遍接受基督教以前各民族所信奉的宗教。文献资料见考古遗迹、铭文祝词、古罗马著作家的作品等。罗马人约于公元前10世纪在意大利台伯河下游形成部落集团,后发展成城邦公社,最终变为庞大的罗马帝国。罗马宗教则随着罗马国家的崛起而逐渐演化。早期主要流行家庭——氏族崇拜、冥事崇拜和农事崇拜。罗马人相信死者的灵魂是家庭和氏族的守护神,仪式一般在家庭内,由家长主持,全家老小敬拜祖先亡灵于家灶之侧。罗马人的家庭——氏族崇拜经久不衰,至基督教取得统治地位之后,仍未绝迹。罗马人也有冥界观念,认为冥界的主宰是奥尔库斯,冥界又是一切亡灵的归宿。与之并存的还有所谓乐土,善者之灵魂可归于此境。这些和希腊人的冥界观念几乎相同。农事——畜牧崇拜,在罗马人宗教中占有重要地位,这是因为罗马人以农牧业生产为主,故神灵多与农作物有关。如罗马主神丘必特原为葡萄之灵,战神玛尔斯原为五谷之神等。
公元前8世纪,部落集团逐渐解体而形成城邦国家。随着伊特鲁利亚王朝的兴起,宗教礼仪规章日趋丰富完整,占卜之术开始盛行。公元前509年,罗马废除伊特鲁利亚王朝成立了共和国,并向周围扩张。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原有的部落和氏族相继臣服,其神陆续纳入罗马神殿供奉,与此同时,罗马宗教继承了伊特鲁利亚人的宗教,并吸收希腊宗教和神话的内容,从而构成了罗马神灵为主的多神体系。罗马国家最古老的神是作为三个部族拉丁人、萨宾人、伊特鲁利亚人象征的“三联神”——丘必特、基林努斯、玛尔斯,在以后的发展中,则逐步建立了犹如希腊奥林匹斯神系一样的多神系统。最重要的为十二大神。主神为丘必特,象希腊的宙斯一样司雷电、行云雨,还佑护葡萄繁茂。还有一些神也来自希腊或与希腊神相同。如希腊的阿波罗等成为罗马神,罗马的维纳斯、刻瑞斯、尼普顿则与希腊的阿佛洛狄忒、得墨忒耳、波塞冬混同。诸神也开始具有拟人化色彩。在希腊宗教影响下,罗马帝国后期出现了不少宏伟的神殿建筑和神灵偶像。最著名的神殿为罗马的万神殿,建于公元前27年,正面为宏大、宽敞的柱廊,气势雄伟。罗马宗教趋重于理性,缺少情感和诗意,因而诸神的形象不如希腊诸神那样瑰丽多姿、栩栩如生。礼仪主要为繁简不一的献祭,还有祈祷、发誓、舞蹈、跑步、游戏等,礼仪比较节俭,也没有什么神秘之感。罗马宗教有众多的祭司,构成祭司集团。他们既是教职人员,又是公职人员。最重要的祭礼集团完全控制在贵族手中。祭司协助官员主持公众的各种类型的祭祀活动,帝国时期,皇帝兼全国祭司之首。罗马帝国对帝王的崇拜逐渐盛行。苏拉Sul-la前138—前78年当政时期,即被视为神之骄子,王权崇拜已开始露头,到尤利乌斯·恺撒(Caesar公元前101—44)则破天荒为他举行了所谓“封神”仪式,屋大维(Octavius,公元前63—14)欣然接受神圣者“奥古斯都”的称号,死后谥为神,并建庙以祀。对帝王的崇拜,曾扩及帝国全境,具有鲜明的政治意图。
在罗马宗教中一直盛行占卜,占卜、预兆在宗教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每逢开战、出师、征伐、媾和、大兴土木,无不占卜请求神示。最常见的占卜法为观察鸟的飞翔、圣鸡之啄食、闪电的态势。对发生的异常的自然现象,即预兆加以圆释,同样至关重要。罗马帝国后期,东方宗教在境内流传愈来愈广。统治阶级对东方宗教持排斥甚至镇压的立场,民众、奴隶截然不同,他们敬奉埃及的伊西斯、阿努比斯、塞拉皮斯以及叙利亚和小亚细亚之神,认为比信奉官方崇拜的神更能带来好处。东方宗教含有神秘主义和彼岸赏罚观念,祭仪有时流于狂热,罗马当局曾严厉加以镇压不能奏效。公元3世纪,古罗马帝国趋于解体,东方宗教流行更加变本加厉,对密特拉、伊西斯、阿提斯、基督的崇拜已风靡帝国全境。
到公元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罗马宗教逐渐衰落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