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规则
为保证股票发行的合理性,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各公司股票的发行行为,各国有关当局都制定了必要的规则。各国规则虽有差异,但基本内容大同小异,主要包括:
❶新股发行基准。股票市价不能过低,(因市价过低意味着发行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此时,如继续发行新股,会对股东利益形成危害);公司近年经常性税后利润必须足以维持股息的支付;原有股票派息率保持在10%以上;原有股票行市稳定,起伏不大;股票发行间隔一年以上。
❷违法发行处理。当有关方面认为股票发行中有重大违法行为时,可在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如法院裁决发行无效,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股票,返还认股金。
❸股票转让的限制。由于股票投资是永久性的,股东无权向公司收回股本,因此,股票的自由转让是股票发行的重要条件。但有些公司为防止所有权被不知底细的人所控制,也对股票转让做出一定限制。法律规定,对股票转让的限制必须得到占发行股票总额2/3以上股东的赞成才得以设定,而且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有权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