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反补贴原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反补贴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针对国际贸易中所存在的补贴行为而制定的贸易原则。它属于公平竞争原则。在《GATT1947》中仅有两个条款(第6条和第16条)涉及这一问题,但在表述上相当含混,处理措施亦缺乏力度。在1973—1979年GATT的“东京回合”中达成了《关于解释与适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第16条和第23条的协定》(也称《反补贴守则》)。该守则丰富了反补贴的各项规则,确立了补贴的一般纪律。但它只是一个诸边守则,仅对其“签署方”有约束力,实际签署的也只有24个缔约方。在1986—1994年GATT的“乌拉圭回合”中达成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简称《补贴协定》),对反补贴原则作了新的发展。该协定成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一个组成部分,适用于WTO所有成员。该协定对补贴从主体、形式和效果三个方面作出了界定。补贴只有在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才成立:(1) 补贴由政府或受政府干预的公共机构提供,(2) 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价格支持,(3) 补贴使产业或企业得到了实际利益。该协定只约束具有专向性的补贴。专向性是指补贴只给予一部分特定的企业或产业。专向性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三类。
禁止性补贴是指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任何成员不得实施或维持此类补贴。出口补贴是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从事出口的企业享受非专向性补贴,不被视为出口补贴。同时,对一出口产品免征其同类产品供国内消费时所负担的关税或国内税,或退还此类关税或国内税的数量不超过已征量,不视为出口补贴。即对出口产品免征间接税或退还已就该产品征收的间接税,不被视为出口补贴。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将其打入产品成本、从而可转嫁给最终消费者的税赋。典型的间接税包括:增值税、销售税、执照税、营业税、印花税、特许经营税、进口税等。进口替代补贴,是指以使用国产货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
可诉补贴是指虽然不是一律被禁止,但又不能自动免于质疑的补贴。这类补贴往往要根据其客观效果,即是否对其他成员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来判定。“不利影响”包括三种情况:(1) 对另一成员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2) 使根据《GATT 1994》所获得的利益丧失或减损,(3) “严重侵害”另一成员的利益。
不可诉补贴是指非专向性补贴和符合特定要求的专向性补贴。符合特定要求的专向性补贴是指研发补贴、贫困地区补贴和环保补贴。
WTO为有关补贴的国际争端提供了更为迅捷的多边解决程序,同时规定了单边反补贴措施。单边反补贴措施是指进口成员当局可应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对被补贴的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并以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的形式,抵消被补贴的进口产品所享受的补贴,以恢复公平竞争、保护受到损害的国内产业。为了防止用于抵消补贴的反补贴措施本身阻碍公平贸易,还规定了严格的反补贴程序和标准。WTO认为,补贴可在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并详细规定了各类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反补贴原则

反补贴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针对国际贸易中所存在的补贴行为而制定的贸易原则。它属于公平竞争原则。在1986~1994年GATT的“乌拉圭回合” 中达成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简称《补贴协定》),该协定对补贴从主体、形式和效果三个方面做出了界定。补贴只有在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才成立: (1) 补贴由政府或受政府干预的公共机构提供; (2) 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价格支持; (3) 补贴使产业或企业得到了实际利益。该协定只约束具有专向性的补贴。专向性是指补贴只给予一部分特定的企业或产业。专向性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三类。

☚ 国民待遇   禁止性补贴 ☛
0000615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