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从狭隘的民族利益出发,一切以本民族为中心,排斥其他民族。大民族主义是排斥其他少数民族,地方民族主义就是排斥本地区以外的其他民族。这两种民族主义都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表现,一方面,如果在汉族中和其他较大民族中还存在大民族主义的错误态度的话,发展下去就会产生民族歧视的错误; 另一方面,如果在兄弟少数民族中存在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态度的话,发展下去就会产生民族分裂的倾向。这两种错误态度、两种倾向、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不利于我们民族间的团结,而且会造成各民族间的对立,甚至于分裂。因此,邓小平在我党的民族工作中很早就注意和重视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并提出了反对这两种民族主义的方式方法。他在 《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 的讲话中指出: “历史上的反动统治实行的是大民族主义的政策,只能加深民族隔阂,而今天我们政协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除这种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 他又说: “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163页)这表明,消除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是解决民族矛盾,实现民族大团结的前提和关键,同时表明,我们当前反对两种民族主义主要是反对大汉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是历史造成的是妨害汉族和少数民族,影响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因素,我们只有老老实实取消大汉族主义,才能换得少数民族放弃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各民族政治地位上的平等,消灭了民族根本对立的根源,各兄弟民族已经 “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6页)在这种新的条件下,我们反对两种民族主义,除了极少数人的问题以外,只能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就是要运用毛泽东提出的公式,从民族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斗争,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我们民族间的进一步团结。这个新的基础,就是我们各民族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这既是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又是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所要达到的共同目标。周恩来指出: “我们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共同目的,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祖国大家庭,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不是哪一个民族所专有,而是我们五十多个民族所共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所共有。” (《周恩来选集》下卷,第248页)如果没有这个共同目标,我们就反对不了这两种民族主义。比如说,站在人口最多的汉族方面批评兄弟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义倾向时,如果不想到这个共同目标,就很容易发生一些民族歧视的错误。因为兄弟民族多数是处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状态,汉族同志在批评时,就容易去指责这些客观存在的落后现象,这就变成民族歧视了。如果从为着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共同目标出发,就会想到那些落后状况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经济、文化不发达的现象,就应该去帮助各兄弟民族实现经济文化的发展,不能把这些客观现象当成兄弟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义倾向。就是有一些地方民族主义的倾向,也要研究它的来源,其中很多是有客观原因的,如果把这些客观原因改变了,这些倾向就会不存在了。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批评某些地方民族主义倾向,而是应该诚恳地帮助兄弟民族了解产生这些倾向的根源,去掉他们的怀疑,在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共同目标下,发展全国各民族的经济、文化、这样才能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另一方面,站在少数民族方面批评汉族中的大汉族主义时,如果不从共同目标出发,也容易造成对立。因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今天还存在,历史上反动统治压迫的后果还存在。少数民族如果对汉族只注意这些历史痕迹,就很容易在少数民族中产生民族对立的倾向。这就需要各民族互相团结,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来批评。汉族同志中如果有大汉族主义倾向和民族歧视的错误,就批评具体的人和具体事,而不要简单地、不加分析地指责,不要对汉族整体产生怀疑,不信任。否则就会助长民族分裂的倾向。总之,我们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只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目标指导下,才能调动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为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加强团结,逐步消除民族歧视的错误和民族分裂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