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事cānshì政府中一种顾问性质的职务名称。我国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设立有参事职务或参事机构。 参事 参事官名。清末置于内阁、外务部、学部等部门,参议之下的佐官。《清史稿·职官志》: “外务部: 外务大臣,副大臣,各1人。承政厅左、右丞,参议厅左、右参议,各1人,(俱请简); 参事4人,(奏补)。” ☚ 参领 参政道 ☛ 参事consultant;counsellor;adviser 国务院~consultant to the State Council/国务院~室Office of Consultants to the State Council 参事官名。(1) 清末置,属各部参议厅,掌参议部事。(2) 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各部院与国民党政府各部设置,为普通部员,掌理审核重要文件和法规等。(3)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驻外大使馆、公使馆均置,掌办机要和调查报告。(4) 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政府的特聘人员,以文人充任,备顾问,其中江西省的参事,其职权相当于副省长,是一种特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