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到1990年底,全省86个县城共有市政工程职工1412人,修建道路总长度935.9公里,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741.8公里; 实有道路面积867.2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面积701.6万平方米; 有桥梁319座, 有路灯1.5万盏, 防洪堤总长度187.8公里。全省有清洁卫生设施的县城83个,占县城总数的96.5%,共有环卫职工1814人,拥有各类大中型环卫车辆703辆,公厕684座,全年清运垃圾粪便74.6万吨。全省有绿化设施的县城共74个,占县城总数的86%,共有园林职工582人。有园林绿地74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33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2平方米,有公园12个,面积为147公顷,全年植树达到70.1万株。全省县城有水厂92个,综合生产能力24.6万吨/日,年供水总量为6230万吨,其中生活用水为3817万吨,用水总人口达到147.4万人,人均日生活用量71升,县城的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73%。全省县城下水道总长度619.1公里,排放污水量为26.5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量是11.2万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