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尔第二1928—Ralph Earle Ⅱ拉尔夫·厄尔第二。政府官员。生于宾夕法尼亚州。先后获哈佛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50年)、法学学士学位(1955年)。历任地方法院法官的书记官(1955—1956)、负责国际安全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首席帮办(1968—1969)、驻太平洋公约组织美国代表团顾问(1969—1972)、国防部长办公室限制战略武器会谈顾问(1972—1973)、限制战略武器会议美国代表(1973—1977)、代表团大使级副团长(1977年)及军控和裁军署特别代表、首席谈判代表(1978年)。1979—1981年任美国军备控制与裁军署署长。1982—1983年为厄尔-格林公司合伙人。1983年为贝克-丹尼尔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