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经理)或行政负责人的中间离任审计
对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港口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或行政负责人,在任期未满时而发生的中间调离时,对其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这一审计属经济责任审计范畴,且带有评价性质。它的审计报告提供干部部门,作为对离任厂长(经理)或行政负责人提升、降职使用的参考依据,也是接任的厂长(经理)或行政负责人的一份接任鉴证文件。主要审查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是否达到进度;财产物资是否良好完整;债权债务的增减、占用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经济纠纷;厂长(经理)或行政负责人是否存在未清的个人借、欠款和未归还的公物。并且对厂长(经理)或行政负责人在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