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强制又称“行政强制”、“紧急处置”。行政机关在实施管理中,对可能危害或正在危害国家或社会的人或物品即时采取的强制措施。为紧急情况下所为,具体措施有多种,如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对财物的封存、销毁,对存款的冻结等。即时强制与行政强制执行同为行政管理中采用的强制手段,但两者有很大区别: (1) 即时强制的依据是法律、法规,而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2)即时强制具有紧迫性、即时性、直接性等特点,其决定与执行密不可分,而行政强制执行不具有上述特点,其决定与执行可以分阶段进行;(3)即时强制只能由行政机关采取,而行政强制执行可由行政机关所为,也可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即时强制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当其违法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后者可申请行政救济,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因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