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印度法系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印度法系Hindu Law Sqstem南亚、东南亚一些国家大约从公元一世纪起以古代印度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与伊斯兰法系、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并称世界五大法系。古代印度法最终形成于公元前七世纪,但其传播于次大陆以外地区却是公元后几个世纪的事。随着新航道的开辟,以及佛教和印度教的传播,大批接受印度文化的“印度化”王国在东南亚一带建立起来,古代印度法也随之传入这些国家,很快就出现了大批依照《摩奴法典》、《那罗陀法典》等古代印度法典的“印度化”法典,其杰出代表是公元三世纪缅甸的《伐的流法典》。印度法系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所有居民都被划分为几个互相排斥的等级,各等级间严格实行族内婚、职业世袭,不同等级不得同桌而食,同井而饮,同席而坐;第二,非属地法而是属人法,非印度教徒或佛教徒不适用;第三,立法与执法者多为印度教或佛教僧侣;第四,强调居民的义务(包括对神的义务和对社会的义务),很少提到权利;第五,其强制力主要的不是来自国家机器,而是信念。中世纪后期,伊斯兰教在南亚和东南亚占居了统治地位,印度法系开始走下坡路;随着近代西方殖民政权的建立,在西方两大法系的冲击下,印度法系灭亡了。 印度法系古代印度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判定的各国法律的统称。印度古代法是在婆罗门教法和佛教法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以 《摩奴法典》为代表。《摩奴法典》是古代印度宗教、哲学和法律汇编,以维护神权政治和等级特权为宗旨,具有浓厚的宗教和种姓特征。后婆罗门教法与佛教法长期融合而产生印度教法。以 《摩奴法典》为代表的印度法曾传播于中亚和东南亚部分地区,如锡兰(今斯里兰卡)、暹罗(今秦国)、缅旬和菲律宾等国。后世学者将上述各国仿照印度古代法制定的法律统称印度法系。现在这些国家,包括印度在内均已不再采用,此法系基本上已成为历史,但有些习惯还保留有《摩奴法典》的遗迹。参见“印度古代法”、《摩奴法典》。 印度法系古代印度法和仿照该法制定的各国法律的统称。古代东南亚的缅甸、暹罗(泰国)、锡兰(斯里兰卡)、菲律宾等国均仿照古代印度法制定本国法律,从而形成以《摩奴法典》为基础的印度法系。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