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收费卫生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收取的服务费用。卫生服务收费是卫生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正常业务消耗的一种补偿形式,是事业性收费中的一个大类。目前,中国的卫生服务收费主要包括医疗收费、防疫防治机构收费、药品审批监督检验收费和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等项目。 中国的卫生事业,特别是医疗服务历来实行收费制度,这是根据国情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采取有效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发展卫生事业,使卫生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保证卫生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卫生事业经费。但是,由于中国的的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目前国家没有能力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保健,卫生事业单位的维持和发展,还得采取财政补助与收费相结合的补偿机制。卫生服务收费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卫生事业的性质。一方面,体现“人民卫生人民办,办好卫生为人民”的公益性原则,通过收费筹集社会卫生资源,发展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另一方面,卫生事业单位实行财政补偿机制,国家给予的经费补助冲抵部分成本,使收费标准低于实际成本,人民群众在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同时,也享受了国家给予的福利待遇。此外,国家对医疗卫生服务还实行减免收费的政策,即对无固定收入来源和生活比较困难的服务对象,减收或免收服务费用。这些也都体现了福利性原则。中国的卫生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国家负责立项、统一收费政策和作价原则。除药品审批监督检验和国境卫生检疫两大类外,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般由地方负责制定。这种管理办法符合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多、技术性强、管理复杂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强收费管理,及时根据技术和经济等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现行卫生服务收费体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已不适应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事业的发展,不能保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今后将抓紧进行卫生服务收费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完善补偿机制,理顺比价关系,调整收费结构,改革收费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管放结合,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