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包身工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包身工制 包身工制旧中国工厂中实行的一种定期卖身的雇佣奴隶制度。最初广泛采用于日本在华纱厂, 后来也流行于中国纱厂, 丝厂中也有采用的。包身工主要是由包工头用诱骗的办法, 从贫苦农民当中特别是灾区的农民当中招募来的女孩,一般只有十一、二岁到十五、六岁。包工头以极低廉的身价买得对包身工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3年)的人身支配权。在包身期间, 包工头只向包身工提供极端低劣的生活条件(衣、食、住), 却借此全部占有她们的劳动所得。包身工负担繁重的劳动, 在工厂她们和成年工人一样每日要做足12到13小时的工, 下班后还要为包工头做家务劳动。包身工没有人身自由, 由于怕他们逃跑并防止这种野蛮制度的内情外泄, 不准包身工与外界有任何接触,上下班有人押送, 住所有人看守, 不许请假回家, 也不许家人看望。在包身契约中有这样规定: “倘有走失拐带, 天年不测, …与招工员(包工老板)无涉” , 包工头可以对她们任意打骂凌辱, 直至把她们折磨至死。包身工是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 是中国封建社会买卖奴婢制度和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相结合的混血儿。包身工遭受资本家和包工头的双重剥削和压迫。对资本家来说, 包身工不但易于管理, 而且工资低廉。包身工的工资一般低于纱厂工人平均工资的40%左右, 所以资本家才热衷于采用这种制度。而包工头对已经被资本家剥削了剩余劳动以后的那个必要劳动部分还要进行再压榨, 以致包身工只能在死亡边缘勉强维持其生命。“一二八”淞沪战争爆发后, 日资纱厂停工, 包身工被难民所收容,其罪恶事实被大量揭露。由于工人群众的斗争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包工头到农村已很难招到包身工。抗日战争爆发后,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 包身工制趋于消灭。 ☚ 工头 包工制 ☛ 包身工制 包身工制旧中国工厂中实行的一种定期卖身的雇佣制度。最早是在日资纱厂中广泛采用。包身工多系农村贫苦少女,通过包身契包给“带工”的工头。由包工头付给女工家庭以低微的包身费,一般为二三十元。包身期限一般为3年。在此期间,女工工资收入,均归包工头所有,包工头仅供给包身工以极低的生活费。包身工在厂里受资本家和工头的欺压,劳动繁重; 在厂外的一切行动则受包工头的严密监视,绝无人身自由。她们过着非人的生活,许多人未满期就被拆磨而死,是旧中国处境最为悲惨的工人。包身工制曾在旧中国的一些工厂,特别是纱厂实行。1932年,上海的纱厂中,包身工约占女工的1/3,在日资纱厂中包身工约占一半。包身工制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结合的奴役制度。由于工人群众的斗争和社会舆论的谴责,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革命形势的发展,包身工制趋于消灭。 ☚ 工夫市 养成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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