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世臣农业经济思想Bao Shi-chen’s agricultural economic thought中国清代早期改良主义思想家包世臣(1775~1855)经世致用的农业经济思想。晚年把自己的主要著作辑为《安吴四种》。 包世臣强调经济利益在经济生活中的意义。他以“好言利”自居, 声称自己“所学大半在此”。但他言利的目的在于限制权贵豪势、贪官污吏和封建垄断商人等对国计民生的“朘削”, 即所谓“收奸人之利,三分归国,七分归民”。在各种经济政治问题中, 他把农业放在第一位。他说:“必言大政, 其为农乎!”早年他继承传统的重农贵粟思想,强调“天下之富, 在农而已”,认为要“使国富而主德尊”,作为四民之首的“士”必须“修法以劝农”。在重农的同时,他并不盲目排斥工商。他认为“无农则无食, 无工则无用, 无商则无给,三者缺一, 则人莫能生”。后来他对工商的作用更为重视,认为工商业和货币财富不会妨害农业发展, 相反, 后者可以从前者获得补充, 而达到“家给人足”。“利商”和“利农”、“利国”和“利民”是一致的。因此, 他提出应把“本末皆富”作为“千古治法之宗”,“子孙万世之计”。他在强调发展农业的同时, 还强调发挥商业和货币因素的作用。例如, 在漕政和盐政的改革中, 主张雇用商船“海运南漕”和允许商人领票纳税后自由贩销食盐。面对清代人口急剧增长的局面, 他对农业生产的前途表示乐观。驳斥“生齿日繁, 地之所产不敷口食”的观点,认为“夫天下之土, 养天下之人, 至给也; 人多则生者愈众, 庶为富基, 岂有反以致贫者哉!”他强调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保证农业劳动人手, 改进生产技术,可以解决民食问题。他还提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类土地资源的方案, 既尽量扩大土地利用范围, 又反对广种薄收, 提倡精耕细作、合理复种, 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内容切实而精要。在其他文章中, 对兴修水利救荒等亦多有所论述。他非常重视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他谴责当时的士人嗜读性命词章而鄙视农事, 提出要把农业生产和知识技术列为士人治学内容之一,以便为官作吏时以之劝农。在《齐民四术·农政》卷中, 他收集了古代农家学说, 并结合当前生产实践, 从辨谷、任土、养种、作力、蚕桑、树植、畜牧七个方面论述了农业生产与农业技术。 他对当时官绅勾结、鱼肉乡民的情况进行了尖锐的揭露, 认为“民所以流亡者, 由上不依礼、义、信,多虐使以致之”。但他的思想没有涉及封建土地制度、地租剥削等问题, 主张在不改变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发展生产, 故属于封建主义经济思想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