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支出原指国营施工企业由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的退休职工、离休干部的费用和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近年,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施工企业大量使用合同工,企业为合同工支付的劳动保险基金,同属于劳保支出性质的费用,也应一并计算在内。 劳保支出过去是在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之外单独计取的,现行的费用项目划分规定已将其并入“其他间接费”中,施工企业按照规定的间接费率收费后,须单独核算。年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时,在施工企业税前利润中支付,其盈余部分列作营业外收入。劳保支出在间接费中按统一费率收费,容易引起新老企业负担畸轻畸重的状况,为改变这种状况,目前有的部门和地区已实行统筹使用的办法。将来实行全行业劳动保险后,应按新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