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图克蒙古语音译,意为“故乡”、“营盘”、“领地”。内蒙古自治区旗、县以下的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人民政府。1953年后分为地方一级政权机构和旗、县派出机关两类: 农业区或半农半牧区相当于努图克级的城镇, 设城区人民政府; 半农半牧区的纯牧业努图克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并经批准为自治努图克者,仍为区一级政权机构, 称努图克人民政府;其余均改为努图克(区)公所,为旗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对本管内*嘎查(乡)人民政府有指导监督权。努图克达(区长)受旗、县长的委任,得代行部分领导权。因不是一级政权, 亦不召开人民代表会议。 努图克 努图克在蒙古语中,某一社会单位游牧的地区叫努图克。由于任何一种社会组织如兀鲁斯、鄂托克、爱玛克等都是以占有一定的游牧地——努图克为其存在的前提,所以有些文献中往往用努图克代替鄂托克等使用。 ☚ 兀鲁思 斡木齐 ☛ 00001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