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学派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派。曾受德国历史学派的影响,并依据达尔文进化论和行为主义研究经济现象。认为社会经济过程不受客观经济规律支配,而决定于人类社会制度,即由人类本能与外部环境相互制约所形成的习惯。它是逐渐形成的,形态虽有变化,本质不会改变。所以,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渐进而无突变。其代表人物为凡勃论、米契尔和康芒斯。他们都以“左”的姿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出“激进的”但非实质性的批评。 制度学派 制度学派制度学派为德国历史学派的一个变种,出现于19世纪末,盛行于20世纪20—30年代的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一个特殊流派。 制度学派没有提出一个统一的阐明经济规律的理论体系,在许多研究课题上各不相同,但他们都主张以 “制度分析方法” 来研究与经济有关的制度演化,强调制度变化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他们把历史学派的历史方法具体化为制度演化的研究,否定经济理论的意义,以批判资本主义的面目出现,宣传改良主义。其主要代表人物有: 凡勃伦、米契尔和康芝斯。 该学派认为以前的经济学的一个根本错误就是把寻求不变的经济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目的,事实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源在于和经济生活有关的各种制度,并为制度的发展所制约。因此,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实际是制度的发展过程。他们认为:制度就是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由于社会习惯是逐步形成的,所以制度本身是一个历史进化的过程。要了解社会经济的现在和将来,就必须从对程度发展过程的了解入手。因此,经济学是一门进化论的科学,其任务就是通过对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来考察分析社会经济。制度学派把生物进化的规律直接运用到社会历史的分析中,认为制度的进化永远只能是渐进的演化,没有突变或飞跃,以此否定和反对社会革命。同时他们强调经济制度不过是人类利用自然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而形成的社会习惯,而这一切社会习惯都来自人类的本能。人的本能是天赋的、不变的,因此由本能决定的制度也是不变的,所变的只能是制度的具体形式。制度学派虽然激烈地抨击资本主义的缺点,但在这个根本命题上,却论证了资本主义的永恒性。 在对资本主义的具体分析中,他们认为在人类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两个主要的制度: 一个是私有财产制度,一个是人类利用自然来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生产技术制度。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则由这两个制度的具体形式 “企业经营” 和 “机械操作” 构成。机械操作的目的是无限扩大商品生产,而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企业家获得最大利润,资本主义就是企业经营支配下的机械操作; 这二者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一切缺点的根源。解决这一矛盾,要有赖于由工程师、科学家组成的 “技术人员苏维埃”,掌握社会经济的控制权以取代“企业经营” 的统治。此外,他们还提出了经济周期理论,从整个经济活动的经验探索中,去寻找经济波动的内在不稳定性,并把此不稳定性的根源归属于谋取货币的过程。康芝斯还提出了劳动经济理论(或集体行动理论),认为传统的个人自由交换形式及其经济理论已经过时,代之而起的是集体的行动,所谓 “集体” 是指工会、公司和已国家化的银行三者的集合,它对各种买卖经营活动均具有强制力量。 制度经济学理论曾在20—30年代盛行一时。大危机后,凯恩斯主义一跃而成为正宗,制度学派便衰竭下去。60—70年代以来,随着凯恩斯主义的衰落,与之对立的 “现代经济学” 重新得到了较大发展。 ☚ 剑桥学派 凯恩斯革命 ☛ 制度学派Economics of Institutions美国的经济思想流派,主张采用制度分析的方法,即文化心理研究的方法,分析和观察人类社会的发展。制度经济学产生于19世纪末,盛行于20世纪初。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被认为是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继凡勃伦之后,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密切尔、小克拉克、米音斯、贝利、白恩汉、艾尔斯等人也都对制度经济学有过重要发展和论述。制度经济学是19世纪末美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产物,经济学家们感到,像传统的经济学那样公然粉饰现实,已无法令人信服了,经济学只有承认现存社会制度的弊端,研究如何实行改良,才能为人们所接受。因此,制度经济学一开始就以“批判”传统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面貌出现。制度经济学反对运用抽象法进行理论研究,而主张用“历史起源方法”研究制度演变的趋势。制度经济学所谈的制度及其内容,不仅包括属于社会经济制度范畴的现象,而且还包括政治、法律、风俗习惯和思维方式等。他们用心理学解释制度的起源,用进化论说明制度的演变。制度经济学承认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像传统经济学所说的那样“自然”、“均衡”、“和谐”,而是有缺点的,但这些缺点并不需要经过无产阶级革命解决,只要通过改良就可以医治和克服。虽然制度经济学没有成为主流经济学,但它在美国始终有着较大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以后,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等人把制度经济学发展为新制度经济学,并在西方经济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School20世纪长期流行于美国的一个 “异端”学派,一直致力于反对正统经济学,强调制度对经济活动有决定性影响,试图运用包括政治学、社会学的规律在内的一种综合经济分析方法。这里的制度被定义为 “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其本身有一个演变过程。这一学派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只是其成员都强调制度,被统称为制度学派。其奠基者是索尔斯坦·凡勃伦 (1857~1929),主要追随者有康芒斯和米切尔。从50年代起,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被称为新制度主义学派,主要人物还有K.E.博尔丁、艾尔斯等等。他们追随早期制度学派的传统,但主要注意技术革新所带来的权力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并强调这类制度结构对资源配置的重大影响。制度学派虽然对经济学有影响,但这种影响极为有限,正统经济学家一贯把他们的观点看做是“奇谈怪论”。以至于科斯评论说,“除了一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只能一把火烧掉的描述性材料外,没有任何东西留传下来”。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提到的制度主义与科斯、诺斯和威廉姆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有着明显的本质区别,后者力图把对制度的分析与新古典经济学结为一体,而前者却对新古典经济学持坚定的批判态度,认为正统经济学忽视了人们在其中做出决策的非经济环境,因此根本就无法解释经济现象。 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School19世纪末20世纪初,诞生在美国的一个经济学派别。代表人物有托斯丹·邦德·凡勃伦。凡勃伦1899年发表《有闲阶级论》,1904年发表《企业论》,标志着制度学派的创立。制度学派基本上都强调非市场因素(如制度因素、法律因素、历史因素、社会和伦理因素等)是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因素,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较大的缺陷,无法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调节,以克服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弊端和缺陷。 制度学派又称“制度主义”、“制度经济学”。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并长期流行的一个强调制度因素对经济活动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经济学流派。制度学派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只是其主张者都强调制度因素,因而被统称为“制度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米切尔(Mitchell, Weseley Clair 1874—1948)等。该学派对“制度”的解释并不一致,归纳起来,是指包括社会和经济的各种规则(如法律法规、市场规则、契约合同等),以及包括社会道德、思想、心理、习惯所形成的各种行为规范在内的种种规则。制度学派分为早期制度学派(又称“旧制度学派”、“旧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学派(又称“新制度主义”、“新制度经济学”)。 制度学派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改良派别。十九世纪末产生于美国。主要代表人物是凡勃仑、康蒙斯和密契尔。制度学派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只是由于它的各个代表人物都认为经济活动是由制度因素决定的,应采用制度分析方法来探求社会经济的运动,所以被称为制度学派。其有影响的著作是凡勃仑的《有闲阶级论》、《工程师和价格体制》和康蒙斯的《制度经济学》。制度学派属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左翼,它在一定程度上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罪恶。但认为这些罪恶来源于现存制度的不合谐,解决的途径就是制度的改良。由于制度是由人的心理因素、思想习惯构成的,它有一个较长的演化过程。因此制度的改良也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这可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完成。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制度学派的鼎盛时期。凯恩斯的经济思想在资本主义世界流行以后,制度学派一度趋于没落,但一直没有销声匿迹。六十年代末,制度学派得到复兴,形成了所谓“新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最有影响的人物是美国的加尔布雷斯,他的重要著作有《丰裕社会》、《新工业国》、《经济学和公共目标》等。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制度是由少数大公司构成的“计划体系”和大量小企业、小生产者构成的“市场体系”合成的二元体系结构。这种结构形成权力不平等、分配不平均,是资本主义弊病的根源。主张通过议会立法和行政机构的调整改革来实现制度的结构改革,达到权力和分配的均等化。这显然是抹煞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改良主义。 制度学派 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School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流派之一;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由于他们主要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说明社会经济现实及其发展趋势,故得名。主要代表人物有凡勃伦·康蒙斯等人。这些代表人物并没有一个共同的阐明经济规律的理论体系,而是着重从社会制度发展的角度来论证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其重要作用。他们批评了资本主义经济中某些弊病,指出原因在于制度之间的矛盾,并提出克服弊病的办法是反对自由放任,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的作用。30年代初盛行于美国。 ☚ 新古典学派 瑞典学派 ☛ 制度学派 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School又称制度经济学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早期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的总称。早期制度主义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其早期代表人物有T·凡勃伦 (T. Veblen)、康芒斯(J. R. Commons) 和 W · C · 米 契 尔(Mitchell) 等。凡勃伦坚持社会进化论特别是思想方法的进化的观点,反对传统经济学的抽象演绎方法,采用整体的和演进的方法,对社会学和经济学问题进行制度分析,其中特别注重技术和社会结构变迁的作用和制度的约束作用。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强调社会进化过程给社会带来的有益结果,早期制度主义则强调时代的矛盾与冲突,对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批判精神和悲观情绪比较明显。他们认为,思想滞后于变化中的现实,新古典经济理论拒绝对广阔文化环境中的经济行为进行多视角探讨,那种没有滞后的、漏洞的和摩擦的即抽象掉制度等人文因素的市场价格静态模型,并不能完好地复制现实世界,因而主张强调非市场因素 (如制度、法律、历史、社会和伦理因素等) 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他们也基本不同意经济自由主义政策,主张国家调节经济。早期制度主义所提供的关于经济现象的分析的可供替换的概念体系及其学派思想,长期处于异端思想地位,被视为离经叛道。不过,在新古典经济学受到经济现实严峻冲击的大萧条时期,凡勃伦主义的制度学派也为许多人赏识过,人们从制度主义对资本主义文明辛辣讽刺中找到了发泄对资本主义经济怀疑和不满的语言。 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间很难说有共同的独特观点。正如胡寄窗指出的,凡勃伦始终坚持运用社会学火炬去指引工商业者的工作信条,认为技术和制度决定实际经济成就; 康芒斯则遵循方法论集体主义,更中立地看待作为集体行动方式的制度,并着重从作为社会基础的法律观点去分析经济体系的运行; 米契尔热衷于搜集大量统计资料,认为分析制度因素作用要以经济统计资料为基础,其《经济周期论》就是一部以大量统计史料为依据,论证各周期阶段必然连续过程的系统著作。他们的著作内容繁杂,只是在制度分析和重视对现实问题的考察上颇为相近。 早期制度主义在30、40年代颇为消沉。50年代起在J·K·加尔布雷斯 (Galbraith) 倡导下才重整旗鼓,并名为新制度主义 (Neoinstitutionalism)。该派著名人物尚有博尔丁(K. E. Boulding)、瓦尔德 (B. Ward)、海尔布罗纳 (R. L. Heilbroner) 及缪尔达尔(G. Myrdal)。1958年,以格鲁奇 (Gruchy)、盖姆茨 (Gambs) 和福斯特 (Foster) 等为核心成员的 “沃德曼小组” (Wardman Group)非正式论坛集聚了一大批凡勃伦和康芒斯追随者,热衷于讨论传统经济学无法讨论的方法论和现实社会经济问题。此论坛1965年改名为“演进经济学会” (AFEE),艾尔斯 (C.Ayres) 为首任会长,1967年,AFEE开始出版会刊 《经济问题杂志》 (JEI),追随凡勃伦、艾尔斯和康芒斯传统的制度经济学著作家便以此为主要阵地。 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提到的新制度主义与以科斯 (Coase)、诺斯 (North) 和威廉姆斯(Williamson) 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凡勃伦和康芒斯传统的新发展,后者则热衷于考察制度非中性环境下如何实现制度与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耦合。他们对前者时有过激之辞。例如,科斯说,美国的制度主义是一个沉闷的话题,他们没有一个理论: 除了一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就只能一把火烧掉的描述性材料外,没有任何东西留传下来。施蒂格勒(Stigler)也说,美国制度主义的失败是因为它没有提出实证的理论学说。这类话对美国制度学派显然有失公允。制度主义的理论主要在于其整体主义和社会进化主义方法论,遵此方法论,至少在如下五个方面制度学派作了先驱性阐述: (1) 制度的定义及制度变迁的人为因素和累积过程,风俗习惯以及隐藏在人和社会动态过程的先验概念中的实用主义的和工具的价值,它们来自何处、怎样变迁及如何检验。 (2)政府经济职能的社会过程及其形成和修正,政府、法律和权利系统对经济过程的内生影响。 (3) 制度的形成和运行及在社会控制和集体选择中的作用和交互影响。 (4) 技术这一经济结构变化和社会经济成就的重要力量,如何影响经济目标及现实的工业化理论。 (5) 市场与社会组织制度和权利结构的整合,社会、经济、技术结构的划分及矫正。 制度学派避免仅借助于方法论个人主义在制度中性假设下寻找纯粹竞争市场模型的均衡和最优,着重对现实世界的各类问题进行理论的和经验的分析。制度学派中承前启后的艾尔斯,根据技术进步和社会评价标准的变化分析工业化社会演进趋势。他认为,进步就是技术价值取代制度价值的过程,技术进步创造出工业生活方式,带来了富裕、知识和理性,技术的误用则是由于制度决定的目的的错误引导。技术行为与制度行为是相互矛盾的,科学和技术冲击倾向于缩小制度行为的范围,随着技术的进步,人们对财产的概念将会改变。1977年被英国 《经济学家》杂志认为是“当今最著名的制度学派人物” 加尔布雷斯,沿着凡勃伦、艾尔斯传统,分析社会经济组织中抗衡力量的存在和种种表现,国家对协调双方力量的作用,反应了应用政治模式处理经济问题的企图。他认为,稀有技巧和难得知识在现代经济社会成为稀缺生产要素,从而导致经济组织及技术结构阶层的目标和行为变化; 新工业社会中二元体系的冲突的协调以及新工业国中生产者主权替代消费者主权,对两体系的对立要做“新社会主义” 调整。此外,在劳动经济学、产业组织、经济发展、农业和自然资源经济学等领域,制度主义者引入权利结构和信仰体系,也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关于社会控制和变化的言论。 ☚ 经济浪漫主义 新制度学派 ☛ 制度学派 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school美国经济学界的一个学派,T·凡勃伦是这个学派的创始人。该学派的先驱是德国的历史学派,特别是施穆勒 (Gustav schmoller)。该学派还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及其他一些人的思想。制度学派重视对经济制度、制度因素、制度结构的分析,他们把经济制度视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人类文化是许多制度的复合体。根据这样一种基本的观点,考察和分析了美国的经济制度。 制度学派的发展可分为三个主要的时期。第一个时期从1894—1925年。在此期间,凡勃伦为制度学派奠定了基础。第二个时期从 1925—1945年,康芒斯(R·Commons)、W · C· 米契尔、J·M·克拉克等人继承凡勃伦的传统,发展了制度经济学理论。第三个时期,始于1945年,新一代的制度学派经济学家承继过去的思路,对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其中杰出的有贝利(A.Berie)、艾尔斯(C.E.Ayres)、J K·加尔布雷斯、凯瑟林(L.H.Keyser-Ling)、米恩斯(G.C.Means)和 柯 尔 姆(G.Colm)等人。制度学派各个时期的代表人物虽然在研究对象、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面,有共同的地方,但,并没有统一的、一致的观点。 凡勃伦从事经济分析时,首先提出这样的基本哲学问题:一位经济学家如何理解他周围的世界呢?凡勃伦认为,经济学家对周围世界的理解取决于他的智或哲学倾向。经济学家的哲学观点决定了他将外部世界或者看成是一个静态的机制 (Static mechanism) 或者看成是进化过程 (evolving process)。凡勃伦认为马歇尔以及其他正统经济学家的哲学背景使他们将经济制度视为一个静态机制,而他自己的哲学倾向则使他将经济制度看作是一个进化的过程。 凡勃伦以进化过程来解释美国的经济制度时,他将人类文化作为经济科学的基础。在他看来,经济学乃是研究人类文化物质层面的科学。正如人类一般文化一样,经济制度也是历史进化的产物,它经历无数的发展阶段,所以并不存在一个普遍永恒的经济制度。 凡勃伦的主要研究范围为1875—1925年间美国资本主义的本质与功能。自凡勃伦以后,所有的制度学派经济学家都不断地研究和探讨美国资本主义功能的进化。凡勃伦将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划分为工业(技术)与商业(金钱)两部分。工业制度是有益于人类的,因为它能生产经济价值。然而商业制度仅能创造金钱价值 (pecuniary value),所以它是无益的。经济价值是实际价值,因此,有益于生存; 金钱价值为表面价值,它增加个人的金钱资产,但却无益于人类的生计。凡勃伦认为,进化的美国资本主义制度正日渐扩大其工业与商业的冲突,结果,资本主义终将灭亡,而为社会主义所代替。不过这并不保证在建立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工人将获得胜利。凡勃伦以为很可能既得利益者与军人阶级联合后,建立一个法西斯型的社会。 制度学派第二个时期的学者与凡勃伦有部分的重要差异。他们否认资本主义会毁灭。康芒斯、米契尔、克拉克等人皆属于乐观的多元论者,他们并不接受凡勃伦的阶级斗争二元论。他们相信,在改造后的资本主义制度中,阶级合作将能取代阶级冲突。 不过,第二代的制度学派经济学家仍追随凡勃伦的基本观点。他们仍然认为,经济制度是一种进化的过程,接受凡勃伦对工业与商业的划分,同时他们也采用凡勃伦的观点,认为冲突与不和谐乃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基本特征。此外,重要的是,他们与凡勃伦同样认为,技术变动乃是促使经济运转过程的力量,技术变动不仅使现行制度行将成为废旧的制度,同时也为建立与新的技术条件相适应的新制度提供了契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艾尔斯、米恩斯、柯尔姆、加尔布雷斯和凯瑟林等人承袭米契尔、克拉克的传统,为制度学派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这一时期的制度学派被称作新制度学派。这一时期,与其前辈的主要差异是,19世纪30年代制度学派主要探讨福利资本主义 (welfare capita lism),而这一时期的制度学派则集中讨论美国资本主义下一个阶段的发展,或可称为导向的资本主义(guided capitalism)。 艾尔斯等人认为,大规模的集体组织 (如公司与工会),具有极大的经济力量,这些集体组织,阻碍了经济资源的有效运用。同时,价格与工资管制为经济制度带来了严重的僵固性,文化力量也无法阻止特殊阶级利益与一般福利之间的冲突。因而,必须管制这些主要的经济力量团体,以便消除经济体系内的僵固性,减少资本与劳动使用不足的倾向。凡此,皆需要改造美国的经济制度,不过这些改造仍局限于传统的社会与政治结构。 加尔布雷斯在1952年出版的《美国资本主义: 抗衡力量的概念》一书中指出,一方面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已经形成各种抗衡力量,彼此力量足以匹敌; 另一方面,这种情况可能成为社会不平等的原因。加尔布雷斯在《丰裕社会》、《新工业国》、《经济学和公共目标》等著作中进一步指出,今日的美国资本主义虽已高度发展,但却造成了富裕中的贫困的现象; 随着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进步,形成了支配生产的“技术结构阶层”,由于新的“技术结构阶层”的出现,使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为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所取代。同时,也严重地威胁了个人的自由、独立性和幸福; 现代的资本主义是由计划体系 (由少数大公司构成) 和“市场体系” (由大量的小企业、小生产者构成)组成的“二元体系结构”。由于前者有权力,后者无权力,前者剥削后者,形成了收入不平等。加尔布雷斯极力倡导结构改革,主张通过结构改革实现权力均等化和收入均等化。 美国经济学家中能被明确地称为制度学派经济学家的人并不多。制度学派的早期影响力主要来自少数几位著名的学者,特别是凡勃伦、康芒斯、米契尔与克拉克。他们的思想并未改变美国经济学界的一般趋势。近年来,制度学派强调要用制度主义改造经济学,而且他们对美国资本主义现实的批评也切中要害。但是,他们一般被视为异端,同其前辈一样,也未改变美国经济学界的一般趋势。 ☚ 新古典经济学 新制度学派 ☛ 制度学派 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School美国经济思想流派,在其发展的各阶段均以同当时的资产阶级正统派相对立的异端出现;该学派虽从未形成一种统一的理论或学说,属于该学派的各成员之间的理论观点也颇多歧异,但他们均倾向于采用所谓制度分析法即文化心理研究方法观察和分析人类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演进。凡勃伦是该学派的奠基人。该学派迄今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为创立时期,除凡勃伦外,其他主要代表人物有米契尔(W.C.Mitchell)和康芒斯(J.R.Commons);20世纪30~40年代为“过渡”时期,主要代表者有米恩斯(G.C.Means)、贝利(A.A.Berle)、杜戈威(R.G.Tugwell)、艾尔斯(C.E.Ayres)等人;20世纪50年代至今是第三时期,亦称新制度学派时期,主要代表者有加尔布雷思(J.K.Galbraith)、包尔丁(K.Boulding)、海尔布罗纳(R.L.Heilbroner)、华尔德(B.Ward)等人。 凡勃伦强调以进化论观点看待人类社会;他认为社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根源在于人类本能:制作的本能与获取的本能。这两种本能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形式。它们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表现形式即是“机械操作”和“企业经营”。两者在追求的目标与活动方式上截然不同并互相抵触。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特别是经济波动和危机,皆来源于这两种制度的矛盾和冲突。据此,凡勃伦主张通过一定形式(例如建立技术人员委员会)便可发挥“机械操作”制度的优越性,消除“企业经营”带来的弊端。由此可见,凡勃伦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是以唯心论、进化论和社会改良主义为特征的。 康芒斯和米契尔等人追随着这些基本观点。他们也把经济发展视为一种进化过程;并接受从工业和商业的相互关系的角度来看待和分析资本主义的观点;都承认经济波动与危机是该制度的痼疾。米契尔一生致力于研究商业循环的原因及对策,康芒斯则着重于研究劳工问题。他们像凡勃伦一样,着重科学技术进步对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但他们对资本主义前途的看法不像凡勃伦那样悲观,而且不相信通过阶级斗争可以改造资本主义。 在“过渡”时期,艾尔斯等人强调从评价标准的角度和技术进步的性质来考察经济现象。他认为,在工业化社会,实际上存在着与科学技术相联系,能给人类带来福利的真正的价值观,和与特权、地位相联系,给人类造成祸患的伪价值观;随着后工业化社会的到来,真正的价值论必将逐渐占据优势。艾尔斯对社会发展动向的这种观点对新制度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有一定影响。 新制度学派继承了前两个时期制度学派的传统,并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形势加以发展,具有某些新特点。他们强调结构分析方法,反对单纯的“经济”分析和数量分析法,主张应结合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结构以及人与人的关系等因素来分析经济现象。他们强调应当重新探讨“价值标准”以便正确认识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社会的是非与善恶。他们强调应修订政策目标,进行“结构改革”,实现权力和收入分配的均衡化,同凡勃伦一样,新制度学派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和政策主张从未脱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范畴。 ☚ 新历史学派 效用价值理论 ☛ 制度学派 制度学派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一个改良派别。他们吸取德国历史学派的思想观点,采取结构或制度分析的方法来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及其发展趋势,宣传社会改良。代表人物有凡勃伦、康蒙斯、密契尔。代表作有凡勃伦的 《有闲阶级理论》、《工程师与价格制度》、《劳动立法》,密契尔的 《商业循环的问题和背景》等。制度学派产生于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的阶段,它实质上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但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改良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制度学派从时间上可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890—1925年),是凡勃伦为制度学派奠定理论基础的时期。他提出了经济制度持续演进论作为制度学派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同时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批评”。第二阶段 (1925—1945年),康蒙斯、密契尔发展了制度演进论,加入了新的社会因素和分析方法。第三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迄今),被称为“新制度学派”时期。他们所指的制度是“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即私有财产、价格、市场、货币、竞争、企业、政治机构、法律,谋利行为等。凡勃伦认为,大部分经济活动是由这些制度决定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生产技术和私有财产制度。它们会导致生产与利润的矛盾,形成经济危机,但通过社会制度,尤其是管理机构的调整,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系列弊病也会逐渐消失,制度学派从产生起,就没有严谨的理论体系,观点庞杂。只是由于他们标榜研究制度,强调制度对经济生活的决定性作用而形成一个统一的学派。在方法和理论上,他们都是以新古典学派的批判者面目出现的。制度学派经济学家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自然的”、“均衡的”及调和的,而是有缺陷和弊病的,但是可以改良和调节。制度学派可分为三大分支: (1) 以凡勃伦为代表的社会心理派。在主观唯心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基础上,主张制度分析和文化心理分析。(2) 以康蒙斯为代表的社会法律派。认为法律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观力量,主张依靠法律来管理经济。(3) 以密契尔为代表的经验统计派。认为制度因素的作用对任何一种经济现象或经济过程的重要性,都是以经验统计的分析为依据的。 ☚ 历史学派 边际效用学派 ☛ 00009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