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十项改革措施
1984年6月20日,刘正省长在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指出湖南的经济工作,必须切实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十项改革措施: 即改革两个“大锅饭”的弊端; 放宽搞活国营小型企业和大力发展集体企业; 下放经济管理权限; 下放劳动人事管理权限; 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的管理体制; 改革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改革商业体制;搞活对外经济贸易; 改革科技和教育体制; 扩大少数民族地区的自主权等。1984年,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这一改革措施,并取得可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