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马国际私法条约El Tratado Devecho International Privado de Lima有史以来第一个统一国际私法条约。1878年,秘鲁、阿根廷、智利、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哥斯达黎加7国代表在秘鲁首都利马召开统一国际私法会议,并于同年11月9日签署该条约。由于1879~1883年的智利对秘鲁、玻利维亚的战争,该条约未能生效,因而不大为世人所知。该条约由8章60条组成。其主要内容是: (1)关于人的身份及能力,处置在国内的财产及在外国的行为的法律; (2)在外国结婚及在国内同外国人结婚; (3)继承; (4)本国法院管辖本国国民在外国发生的法律行为以及不住在国内的外国人的行为;(5)管辖本国国民在外国发生的违法行为以及危害他国的违法行为;(6)执行判决及其他管辖行为;(7)关于立法等等。该条约以国籍作为决定属人法的标准,因而遭到实行住所地法主义的阿根廷的反对。10年后为在阿根廷起草的蒙得维的亚条约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