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判四方馆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判四方馆事

判四方馆事

即代行四方馆政务,或受命掌理四方馆事务,并非其官正职。《续资治通鉴·宋纪·太祖开宝七年(公元974年)》: “ (九月)丙寅,复命宣徽南院使曹彬、侍卫马军都虞候洛阳李汉琼、判四方馆事田钦祚同领兵继之。”

☚ 判国子监事   判大宗正司 ☛

判四方馆事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判四方馆事

差遣名。唐制,以通事舍人判四方馆事。宋初沿置,以检校官或通事舍人判馆事。淳化四年置四方馆使后,则罢置(《六典》卷9《中书省》、《分纪》卷44《四方馆·使》)。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0: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