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刘结挺、张西挺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刘结挺、张西挺案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四川的最有代表性的反革命犯罪案件。被告人刘结挺,男,1920年出生于山东平邑县; 1963年前任中共宜宾地委书记,因严重违法乱纪、打击陷害干部群众,1963年被撤职,1965年被开除党籍;“文化大革命” 中曾任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军区副政委、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被告人张西挺,刘结挺之妻,1928年出生于河南省淮滨县;1963年前任中共宜宾市委第一书记,因伙同刘结挺严重违法乱纪、打击陷害干部群众,1963年被撤职,1965年被开除党籍; “文化大革命” 中曾任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82年2月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控刘结挺、张西挺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反革命杀人和伤人罪,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副院长魏彬担任审判长,王余桓、王用矩和人民陪审员许启仙、杨玉媛、王逵、唐明德组成合议庭,1982年2月9日至3月24日依法对刘结挺、张西挺进行公开审理。经审理确认: 刘、张二人共同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并依法判处刘结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判处张西挺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刘、张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二审,1982年4月2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此之前,1982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反革命罪判处刘结挺、张西挺在成都的骨干分子邓兴国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结挺、张西挺在重庆的骨干分子黄廉、周家喻进行公开审理,以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反革命杀人和伤人罪,判处黄廉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以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反革命杀人和伤人罪,判处周家喻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他们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全部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20: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