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书
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裁定时制作的文书。依审级的不同,可分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再审裁定书等。依裁定的问题不同,可分驳回自诉或反诉的刑事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的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刑事裁定、减刑刑事裁定等。刑事裁定书的格式和项目一般是统一的,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未对裁定书格式作具体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刑事裁定书的结构和内容,因有解决实体法问题和程序法问题之别而不完全相同。大致有4种情况: (1) 供程序方面使用的刑事裁定书; (2)供二审审理上诉、抗诉、申诉案时使用的裁定书; (3)供刑罚执行中减刑、假释使用的裁定书; (4)供核准死刑使用的裁定书。这些裁定书的结构与形式均因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不同而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