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除术
是手术切除组织、器官或器官的一部分,在切除病变部分的同时也切除一定的正常组织,以达到治疗或根治的目的。如皮肤表面的扁平肿瘤、疣状物、纤维瘤等,切口呈卵圆形或梭形,深度应达到皮下组织。
器官的切除,可以全切除如全胃切除、脾切除、全结肠切除。也可以大部分切除,如胃大部切除、甲状腺大部切除,或切除同类器官中之一,如一侧肾脏、肾上腺、睾丸、卵巢等。
诊断性切除是对一时诊断不清而又有手术指征的病变,先切除病变组织进行病理学诊断,以便选择手术方式。有时诊断性切除术后,可加速肿瘤生长,因此,一经明确诊断是恶性肿瘤,应尽快施行合理的手术治疗。
与切除术含义易混淆的尚有: 摘除术。是指不过多切除周围组织,而完整切除部分组织(多指良性病理组织),或体内存留的异物。如体表良性肿瘤或淋巴结手术摘除;直肠带蒂息肉经肛门用圈套器电灼摘除; 体内异物,如弹片摘除等。整个器官完整切除,也可称摘除术,与全切除术同一含义,现多采用后者命名。剜出术。是指干净完整地手术取出界限分明的肿瘤、包裹完整的异物或一个器官,而完全不切除周围组织。如体表良性囊肿或眼球剜出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