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分赃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分赃制又称“政党分赃制”。美国在实行文官制度以前选拔政府行政人员的制度。始于1829年。此制允许在总统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将各级行政官职分配给本党成员,不必以学历、能力、经验为依据。1887年被功绩制代替,但至今仍未完全绝迹。 分赃制Spoils System十九世纪美国政治中依据对政党的忠诚与服务而分配职位和选择官员的惯例。因参议员马西1832年所说“敌人之赃物应属胜利者”一语而得名。按此惯例,在一次大选之后,获胜的政党便以自己的成员取代原有的官员,这种职位轮流被认为是民主程序的有机部分。美国立国之初即有此类现象,在安德鲁·杰克逊当政时期得到很大发展。这种政党分肥一方面打破了豪门绅士对官职的长期占据,另一方面则导致政府效率低下和政治腐败。在文官制度改革后被逐步清除。代之而起的是考绩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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