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官(京官)外调。白居易《琵琶行》序:“予~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 调职 调职调动官职:除移 选调官职:调官 调选 选官调职 转换官职:转任 官职的迁转、调动:调易 官员的内召和外贬:环玦 升迁调动职位:迁调 提拔迁调:超换 根据考绩迁调:铨调 撤职调离:撤调 降职调用:责徙 降职调任:降调 调离原职担任新职:调任 外官调京官:内调 京官调外省:放(外放) 出官 谪官外调:被出 从京城外调任地方官:调外 把干部调到下属机构或农村、工厂去锻炼:下放 (调动职务:调职) ☚ 征调 财税工作 ☛ 出官宋代选人等初次接受差遣之称。选人和荫补得官人年满二十五(后改为二十)岁,经铨试或呈试合格,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一任回,方许收使。如铨试不中,年满四十;呈试不中,年满三十,亦许出官。亦有朝廷特准免试而出官者。铨试或呈试时,进士及第人不得试经义,武艺出身人不得试武艺。宗室恩例子弟铨试,在试场无杂犯者皆出官。 出官宋代选人初次接受差遣称为出官。选人和荫补得官人须年满二十五(后改为二十岁),经铨试合格,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但铨试不中而年满四十,或呈试不中而年满三十, 亦许出官。有时亦有朝廷特准免试而出者。 出官❶吏胥按《年劳补官法》,年满即许出官,不必经过吏部铨试,即予差遣(《朝野类要》卷3《年劳》)。 ❷奏补人经铨试出官予差遣(《长编》卷237壬辰)。
别名出职人。《长编》卷191壬午:“应中书制敕院、沿堂五院、枢密院出职人,并依诸司人吏,更不预选走马承受差遣。”《长编》卷231壬申:“诏班行换选人,并依奏补出官人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