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租减息、合理负担法令
抗日战争爆发后,晋冀鲁豫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为了改善根据地人民的生活,动员人民支持抗战及解决财政困难而陆续颁布的几个法令。减租减息法令的要点是:地租,一般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即不论何种租佃形式,均按原租额减去25%;利息一般减到不超过一分半。合理负担法令的要点是:按资产及收入多少规定纳税的比例,除少数最贫困者得免征外,其余的人均须按照比例纳税,但最高不超过每人全年收入的30%至35%。执行这一法令的目的,在利于“充分发动群众打下统一战线的坚实基础,发挥其更伟大的抗日力量”。(《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第41页)解放战争时期,这一法令在新解放的地区等实行过。如中央有关指示所说,它有助于“联合或中立一切可能联合或中立的社会力量,帮助人民解放军消灭一切国民党武装力量和打击政治上最反动的恶霸分子”。(《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第110页)新中国成立后的初期,减租减息政策在新解放地区也曾实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