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nongye de shehuizhuyi gaizao建国后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是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开始的。中国共产党内虽然有过先机械化后合作化和先合作化和后机械化的争论, 但都同意农业社会化与机械化要相适应, 都同意采取逐步前进的方针。1951年12月中共中央 《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和1953年2月 《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都强调由于农民有发展个体经济与走互助合作道路的两个积极性, 因此必须采取说服、示范、国家援助方法使农民自愿联合起来, 而不能强迫命令和急躁冒进。具体道路是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并有某些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 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这一点是区别于苏联的最重要的经验),再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农民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0年,全国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有1131.3万户, 占总农户的10.7%, 1952年达4536.4万户, 占39.9%, 这时有初级社300多个。总路线公布后着重发展了初级社,1953年底增至1.4万个, 1954年春达10万个, 1955年春达67万个(后调整到65万个)。虽有某些地区的急躁冒进倾向发生,但1955年7月以前,基本坚持了稳步前进方针和自愿互利原则, 因而合作社一般都增加了生产, 显示出社比组优越, 组比单干优越。1955年7月31 日毛泽东在省市委书记会议上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批判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邓子恢等,象“小脚女人”走路,“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 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他还断言“农村中不久就将出现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1955年10月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 毛泽东再次强调, 合作化方针引起的辩论是 “关于我们党的总路线是不是完全正确这样一个问题的大辩论”,指出邓子恢等犯了右倾错误。接着毛泽东又亲自主持编写了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两次写序言,在104处写了按语,赞扬贫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继续反右倾。毛泽东的这些言行对合作化高潮的到来起了极大的动员作用,也助长了急躁冒进的情绪,使干部中产生了恐右症。于是从1955年下半年起(主要是冬季)席卷五亿农民的合作化高潮在中国掀起:首先是大办初级社,由6月的63.4万个,10月增至107.7万个,12月达190.5万个,入社农户在总农户中的比例,6月为14.2%,年底为63.3%,1956年1月为80.3%。其次是初级社升高级社。1956年1月开始大办(先把牌子挂起),至年底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的87.8%,初、高级社相加,占总农户的96.3%。再次,小社并大社。初级社本来平均20-30户,高级社平均200多户。在华北地区一个自然村成了一个或几个高级社。随着高潮的到来,中共中央于1956年1月制定了《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了不同地区农作物产量标准和增产的措施。这样,1956年在中国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少数民族地区,除西藏外,也在1958年实现了合作化)。短短几年,中国5亿个体农民的个体私有制就转为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 ☚ 第一个五年计划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至1952年,主要是建立和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1953年2月以后,各地开始普遍试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2月以后又从试办进入发展时期。这一段,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但也有一些地区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偏差。1955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合作化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各地的整顿和巩固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从7月开始,毛泽东多次批判“右倾”,助长了急躁冒进的“左”倾错误的发展。此后,运动便急速发展,形成高潮。到1956年底,全国农村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于1955年夏季以后对农业合作化要求过急,就出现了强迫命令、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的错误;在改革耕作制度和技术的计划出现了过大过急的现象;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经营管理混乱等也普遍发生,以致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改革使农民分得了土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仍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个体经济,面临着两个前途,或向资本主义发展,重新陷于两极分化; 或向社会主义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广大农民,尤其是贫下中农,经过党的教育和切身体验,选择合作化的道路。这就是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主要做法是: (1)采取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的步聚。(2)强调发展农业合作化,必须遵循农民自愿互利的根本原则。(3)加强国家对农业合作化的帮助和支持。湖南1952年建立各类互助组15.24万个,1953年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8月提出批右倾后,加快了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到1956年5月,湖南入社农户达80%,基本上实现了初级合作化。1956年8月,湖南各地又先后开始普遍建立高级社,9月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约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全省实现了高级合作化。这样,原中央准备用18年时间基本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湖南仅花6年左右时间就提前完成了。 ☚ 国家资本主义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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