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经济规划
遵循生态学原理及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管证手段制定的农业生态经济发展的长远计划和行动方案。具体包括:
区域农业资源及生态经济状况调查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对主要农业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质量特征与开发利用潜力进行调查与评价; 评价各种资源条件与农业生产的关系,以及各种自然资源条件对农业生产的适宜性和限制性; 综合分析各种资源条件在地域上的组合状况及对农业生产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尤其是对区域优势资源及劣势资源或条件作出判断; 区域内主要生态经济问题类型、产生的原因、现状及发展趋势; 对区域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分析,包括区域内的人口、劳动力、技术水平、交通状况,以及区域外的政策、市场等状况; 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主要问题分析。
区域农业生态经济规划的目标选择。区域农业生态经济规划目标是指规划期内区域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一定程度上是国家或省市农业规划目标在区域内的具体体现。确定区域农业生态经济规划目标的基本依据是: 党的各项农业政策、方针和国家、省 (直辖市、自治区) 规划期内的农业规划目标; 当地自然生态、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现状; 区域外部条件,尤其是市场需求及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规划期内相关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的变化预测; 农业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
区域农业生态经济结构的变化。区域农业生态经济结构是由区域农业生态结构、农业技术结构和农业经济结构复合而成的多维结构。其主体结构是农业经济部门结构,即农、林、牧、渔、农产品加工相结合的结构。其基础结构是农业植物结构。这一结构对整个农业生态经济结构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平衡关系极大。研究区域农业生态经济结构,除了着重探讨其主体结构和基础结构外,还要探讨农业经济地域结构,即农业生产的空间结构和地域分布。设计区域农业生态经济结构规划方案,除了要分析区域农业生态经济结构的历史和现状变动的情况以外,还要把握影响农业生态经济结构变动的主要因素,如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及其利用的深度与广度,市场需求的变动,科学技术进步等等。
区域农业生态经济分区与规划布局。区域农业生态经济分区指标体系包括: 农业生态经济本底指标,有地形地貌类型指标、土地类型及利用状况指标、森林覆盖率指标、人口密度指标、科技文化水平指标、人均产量指标、人均收入指标、人均纯收入指标、人均耕地指标、劳均耕地指标、劳均资产指标、农产品商品率指标; 农业生态经济平衡指标,有土地种养平衡指标、系统抗灾害能力指标、植被覆盖率及均衡度指标、物质元素协调指标、用地结构与产出结构协调指标、能量产投比合理指标; 农业生态经济效益指标,有土地生产率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资金利润率指标、成本利润率指标、投资总收益率指标、综合利用率指标、综合防治率指标、农业环境治理指标、经济产投比等。区域农业生态经济的规划布局,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配置土地及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各部门的劳力、资金、物资、水源和动力等,加速建设各类农业生产基地,提高农业专业化、区域化水平。
重点农业生态经济建设项目和重点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区域农业生态经济规划包含许多重大的生态经济建设项目,如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兴建沼气、土壤改良与农田基本建设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等。长期规划中,应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规划,其主要内容是: 根据区域规划目标与区域条件特征提出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的项目及其规模,对提出的项目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综合角度进行可行性研究,制订出项目实施的程序、途径与措施。同样的,区域生态经济规划中也应研究那些生态资源地位重要或发展潜力较大或者生态经济关系恶化的重点区域,提出其规划设想。
区域农业生态经济规划的对策与措施。根据规划目标的要求和生态经济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与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相适应的对策与措施。通常包括经济措施、行政措施与法律措施,其中,政府的生态经济政策调查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