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环境技术政策
由国家机关制定并发布的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具体规定。它对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行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规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具有技术性,另一方面又具有政策性。目前,在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可分为法定化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非法定化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两大类。法定化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具有法律强制性; 非法定化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主要是指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外的各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中规定的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技术政策,在没有法定化以前,它缺乏法律强制性。
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包括:
❶农业区域开发建设中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在进行农业区域开发建设之前,必须编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在农业区域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
❷防治乡镇企业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技术政策。优先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行业; 严格限制污染严重的行业的发展; 对现有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关、停、并、转。研究和推广适宜于乡镇企业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装置。新建、改建、扩建乡镇企业,必须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严禁城市企业把污染严重的设备和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给没有防治能力的乡镇企业。
❸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与养护、治理并重,保持物质投入与产出的适当比例,发展农业资源的多次利用与循环利用技术及农副产品的适度加工技术,提高农、林、牧、副、渔业等资源的永续利用水平。总结和发展我国农民利用生物能、多层次农业生产空间和有机废物循环的传统经验,并加以推广。在草原地区,推广围栏放牧,发展草场培肥和空播种草技术。
❹生态农业工程建设中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推广适宜于不同地区的生态农业技术,各地在制定农村建设规划和进行农业区划时,要把发展生态农业作为基本内容,并制定保护农业生态的指标。严禁毁林开荒,鼓励因地制宜地营造各种薪炭林、用材林、经济林和防护林,推广乔木、灌木、种草三结合及互养的技术。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实行飞机播种和封山育林,以加快荒山绿化,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多种实用的农村能源技术和装置,包括太阳能、风能转换装置,农用微型水电装置等,积极推广沼气,改变秸秆直接燃烧方式,提高热效率。严禁陡坡开荒,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推广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小流域治理技术。发展防治土地沙漠化和泥石流的技术。推广农田林网工程,防风固沙,调节小气候。
❺农业保护区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研究和编制农业保护区的规划,并严格加以实施。在农业保护区内,严禁兴建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企业,现已建成的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企业,要限期治理或实行关、停、并、转。研究和发展人工繁殖和驯养农业生物物种的技术,建立珍稀濒危农业生物物种的“基因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