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检查工作制度军车检查工作的规程和准则。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规定,军车检查工作建立以下制度:对驻军单位车辆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路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重大节日和本地区组织重大活动前,必须进行路检;警备勤务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对军车违纪违章、贺驶人员及车辆的扣留处理等情况进行登记;警备勤务工作领导机构,每季度应当将军车交通安全情况向驻军单位通报一次,并及时转发上级和地方的有关通报;为控制军车流量和调整行车路线,警备勤务工作领导机构可以根据所在地区有关交通管理的要求,制发《通行证》; 《通行证》的发放,应当适应部队战备、执勤、训练及生活保障的要求,从严掌握,并进行编号登记。 |